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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IPO市场两头难:新股6成破发

2012年12月08日 07: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CFP供图

  新招频出新股仍然破发

  2012年股市低迷,而新股发行市场也可谓是两败俱伤,一方面管理层改革意愿强烈,频出招数整治发行市场。而另一方面,新股破发的问题依然没有很大的改观,进而影响到整个A股市场的走势。

  文、表/记者杨欣

  新股表现:6成破发

  与往年相比,今年IPO市场由于二级市场持续低迷,破发的问题仍没有很大改观,2011年的新股破发潮得以延续。而在新股发行改革新政的推动下,今年新股发行市盈率进一步下降。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共发行145只新股,合计募资额970.73亿元,比2011年同期下降62%。而发行市盈率从2011年的平均44.32倍降至2012年的29.8倍。下滑幅度最明显的是此前“三高”现象突出的创业板。2012年创业板平均发行市盈率为33.58倍,相比2011年的53.32倍,下滑近40%;2012年中小板的平均市盈率为28.71倍,相比2011年的43.85倍,下滑34.5%。

  尽管发行市盈率下滑,但破发局面没有出现根本扭转。今年上市的154只新股,63%收盘价已破发。上市首日破发幅度超过一成的个股有7只。整体来看,2012年新股上市首日平均收盘涨幅为26.55%,较2011年的21.35%有所上升,而与2010年41.9%相比,则比较理性。浙江世宝洛阳钼业宏昌电子等3家首日涨幅在100%以上的个股,拉高了上述平均数。

  IPO堰塞湖如何疏通?

  最不靠谱招数:停发新股

  四年来,A股场外资金进场十分缓慢,存量资金却在不断的流出。据有关统计,当前股票市场的存量资金已从今年年初的1.27万亿元,萎缩至10月份的6100亿元,而大小非解禁套现、IPO、增发或配股和债券发行,几乎平均每个月抽走市场存量资金270亿元。如果按此抽资规模和速度,在继续缺乏增量资金的援助下,股市现有的存量资金,只能维持约20个月左右。

  2001年至2005年的熊市,在新股停发后的较长一段时间里,大盘仍继续下跌,下跌实际是对之前大扩容的消化。因此,分析人士认为,停发新股不能从根本上扭转市场。

  另辟蹊径招数:发展场外市场

  美国资本市场从组成结构上看是正金字塔式模型,而与成熟资本市场模式相比,中国资本市场则是倒金字塔式模型。第一层次是沪深A股主板,有近1400家企业;第二层次是中小板,有约700家企业;第三层次是创业板,企业数量不到400家;第四层次是场外市场,尚处于试点阶段。

  随着《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从明年开始实施,允许“新三板”股东人数突破200人等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分流目前IPO排队企业到“新三板”。

  分流招数:降低企业境外上市门槛

  据了解,目前内地和香港监管部门在磋商中已提到降低内地企业到香港上市门槛的问题。这既能缓解内地上市排队久的难题,也可让需要资金的企业融资。事实上,中资企业境外上市的步伐并未停歇。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11月有4家中资企业在境外成功IPO。

  严打招数:揭露造假公司嘴脸

  最近几年IPO的飞速发展,造就了A股市场规模的急速扩容,而在此过程中,造假上市、上市即变脸的公司也增多。日前,创业板公司万福生科财务造假问题的暴露,再次把这个严峻的问题提了出来。

  “大幅提高上市门槛,驱散前门排队的‘饿狼’;调高后门退出的门槛,限制现股价远低于发行价、限制包装上市的原始股东和高管套现,并追究相关保荐机构责任,吊销执照。”经济学家华生认为,这将改变目前IPO“供求失衡,供大于求”的局面。

  最新招数:发行认沽权证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上交所有关部门正研究创新新股发行方式。例如,在新股发行时发行认沽权证,投资者可在三年后行权,以保证投资者的利益,投资者可将该权证理解为固定收益产品。同时,上市公司因为增加或有负债,对IPO发行定价将更为理性,首发价格不会虚高。

  目前,新股一级市场发行已断档逾两个月。数名投行人士昨日表示,因近期市场低迷,加上第四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也在酝酿中,估计要到明年春节后一级市场才会再有新股出现。

  新闻链接:证监会发文整治“荐股软件” 山寨软件将依法予以打击

  本报讯 (记者张忠安)昨日,记者从证监会网站获悉,《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山寨荐股软件将依法严厉打击。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大量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所谓“荐股软件”,暴露出误导或欺诈投资者、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等问题,损害投资者利益。

  证监会表示,为解决这些突出问题,证监会出台了《暂行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了“荐股软件”的界定标准。二是进一步明确了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监管要求。同时,进一步强调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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