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原科龙电器董事长、格林柯尔集团创办人顾雏军(微博)9月18日夜间在其个人微博发布《我的两个诉求》,希望证监会公布科龙当年被立案调查的最原始罪名,要求公布2004年12月1日一份证监会给科龙的询问函的依据。顾雏军认为,上述原始罪名和依据一旦公开,“科龙惨案将会真相大白”。
9月初刑满出狱的顾雏军,上周五戴着一顶书写着“草民完全无罪”的白色高帽,在一百多位媒体记者面前喊冤。其实,这并不是顾雏军第一次向外界讲述他的“冤屈”。这次公布的举报信写于2006年,当年已由其亲属散发至各家媒体。
在顾雏军的《我的两个诉求》里称,2004年12月1日,证监会给科龙去函,要求科龙回答,是否从广东发展银行第二营业部开出一份全额为2.76亿美元的担保。他要求证监会要给一个去此函询问的依据。
顾雏军的另一诉求是称前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勒令科龙公告遭证监会调查但又不允许科龙公告案由, 导致银行和供应商产生巨大的恐慌而挤兑科龙,最终导致科龙于2005年6月停产,当年巨亏37亿元。
对于顾雏军第一个诉求,《证券时报》此前报道称,2007年4月3日的国复[2007]17号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书中,已有过详细回应。这份长达19页的国务院裁决书指出,证监会对科龙电器立案调查的案由是广东证监局于2004年检查发现科龙涉嫌虚增利润、披露不实等情况,并非顾所称的科龙为格林柯尔提供2.76亿美元担保问题。证监会立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据悉,在证监会2005年2月正式立案稽查前,2005年1月,国家审计署将科龙电器涉嫌虚增2003年1.5亿元利润的情况转至证监会处理。一位熟知内情的人士称,审计署发现的线索正是监管部门决定立案稽查的关键因素。
而对于顾雏军的第二个诉求,证监会稽查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按照惯例,证监会在通知对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时,通常情况下不会透露相关罪名。该人士解释说,一方面是因为调查往往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另一方面则是防止公司采取相应对策,销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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