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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太操纵ST洛玻亏损543万 被处以50万元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07日 03:19  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记者 苏容若

  近日,证监会公布了对中投新亚太中经(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操纵ST洛玻股票价格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新亚太被处以50万元罚款,新亚太顾问、本次操纵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杰伟被处以10万元罚款。

  这起操纵发生在2009年12月3日至2010年7月15日。据行政处罚书披露,新亚太通过使用其控制的65个证券账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ST洛玻股票,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ST洛玻股票,致使价格从2009年12月2日的5.89元上升至2010年7月15日的8.33元;其中,2010年3月3日,ST洛玻股票价格达到9.93元。

  不过,这起操纵带给新亚太的并不是盆满钵满的利润,却是约543万元亏损,以及50万元罚单。作为新亚太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杰伟亦收到10万元的罚单。

  据行政处罚书,证监会做出处罚的依据包括在相关证券营业部调取的新亚太交易ST洛玻股票的证券账户开立情况,资金划转凭证,资产管理协议,新亚太交易ST洛玻股票的数据,相关人员的谈话笔录,ST洛玻股票价格变化情况等证据。

  证券时报记者从监管部门有关人士处获悉,按照证监会行政处罚流程,一般如对法人罚款30万元以上、对个人罚款5万元以上,可以召开听证会。不过,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书披露信息,证监会依法向本案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证券时报记者在中投新亚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页上看到,其列出了26家分支机构,除本次被处罚的中投新亚太中经(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外,还有23家投资管理公司、1家担保公司、1家合伙企业。

  这是证监会今年以来公布的第二例关于操纵市场的行政处罚决定,前一例系海通证券机械行业首席分析师叶志刚操纵市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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