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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起党员干部内幕交易案曝光 最高非法获利超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8日 08:24  北京晨报微博

  监察部通报内幕交易典型案例 最高非法获利超亿元

  监察部、公安部、证监会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查处内幕交易案件工作情况,其中,近年来查处的4起党员领导干部内幕交易典型案件被详细通报。

  涉案金额超过45亿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表示,自2004年公安部部署查处内幕交易案件以来,公安部直接侦办和组织地方公安机关查处“杭萧钢构”案、“广发证券”案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大案要案总计50起,涉案金额超过45亿元,查实非法获利高达22亿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90余名,挽回经济损失超过12亿元。

  银河证券原书记被判死缓

  监察部副部长姚增科通报了近年来查处的4起党员领导干部内幕交易典型案件。一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裁肖时庆,通过内幕交易非法获利1.04亿元,犯内幕交易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二是广东省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通过内幕交易非法获利1983万元,犯内幕交易罪和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三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原总会计师杜兰库,通过内幕交易非法获利421万元、帮助亲属非法获利1202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四是江苏省南京市经委原主任刘宝春,通过内幕交易非法获利75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姚增科说,党员领导干部内幕交易违纪违法有几个特点,一是涉案主体多元。既有地方党政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也有证券公司和国有企业高管及有关从业人员,还有利用各种机会探听内幕信息的人员。这些人或亲自实施交易,或动员亲朋好友参与买卖,共同谋利;二是非法获利巨大,获利速度快,短期投资收益率高达100%甚至300%;三是交易形式隐蔽,违纪违法者为逃避监管,大多借助或指使他人间接进行证券交易,交易行为留痕少,隐蔽性强;四是以迂回形式进行权钱交易、输送利益。请托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将所知晓的内幕信息“有意无意”泄露给特定关系人,在既不涉及现金和物品转移,又不直接损害请托人自身经济利益的情况下,帮助领导干部迅速获取巨额非法利益。

  移送内幕交易案39起

  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说,2008年以来,证监会共获取内幕交易线索426件,共移送内幕交易案件39起,“黄光裕案”、“上海祖龙案”、“天山纺织案”等已定罪宣判。除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外,证监会共对31起内幕交易案件涉及的58名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对4名当事人予以市场禁入。如辽源得亨内幕交易案、张小坚内幕交易案、北孚集团秦少秋内幕交易案、佛塑股份多名中层管理人员及亲属内幕交易案、原光明集团董事长马中文内幕交易案等案件受到查处。有关案件处理后会予以公布。

  晨报记者 王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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