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查处了一起操纵市场案,对袁某利用多个账户操纵“科冕木业”、“富临运业”股票价格的行为依法做出行政处罚。
2010年3月22日~4月8日,袁某使用4个证券账户,连续交易“科冕木业”股票,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对倒交易“科冕木业”股票,在持有“科冕木业”股票的情况下发表博客文章推荐“科冕木业”股票。科冕木业股票价格从2010年3月22日的17.92元上升至4月2日的31元,之后调整至4月8日的27.85元。
2010年4月9日~5月13日,袁某使用18个证券账户,连续交易“富临运业”股票,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对倒交易“富临运业”股票,虚假申报买入“富临运业”股票,在持有“富临运业”股票的情况下发表博客文章推荐“富临运业”股票。该股票价格从2010年4月9日的27.09元上升至5月4日的35.30元,之后调整至5月13日的23.95元。
证监会认定,袁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关于禁止操纵股票价格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203条所述的操纵股票价格行为。证监会决定,对袁某处以300万元罚款。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本次查处的袁某案是一起典型的市场操纵案件。在不断加大的监管压力下,操纵行为的手法不断变化、更趋多样。本案中,袁某采取了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对倒交易、虚假申报、在持有股票的情况下发表博客文章推荐相关股票等多种手段,操纵“科冕木业”和“富临运业”股票价格,其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影响市场健康发展。今后,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密切监控和严厉打击各类操纵市场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切实防范盲目跟风、上当受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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