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昨日在“第十届中国公司治理论坛”上表示,公司质量决定着中国经济的未来。目前我国企业素质远未达到世界一流,应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各方归位尽责,共同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他同时提出,应完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制定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郭树清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公司治理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从总体上看,我国企业素质远未达到世界一流。部分上市公司存在缺乏现实的“独立人格”、企业内部治理机构之间缺乏真实有效的权力制衡、投资者利益保护司法救济不足使市场机制对公司管理层约束不强等问题。
郭树清指出,公司治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应探索采取综合措施,推动各方归位尽责,共同促进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其中最紧要的问题是去行政化,做到官商分开,还应优化活化股权结构、增强对股东守法合规的约束机制。同时应探索长期激励机制和员工持股计划,为防范风险员工持股比例不宜过高。
郭树清提出应从以下六个方面促进完善公司治理。
第一,加强对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管的监管和问责,加大对不当行为的惩处力度。他透露,国家相关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将从明年起由试点扩大到主板上市公司,并将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择机实行。第二,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内容的针对性,逐步形成不同行业、不同类别上市公司的差异化披露。第三,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第四,大力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高审核效率与透明度。同时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第五,充分发挥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审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组织在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中的作用。第六,加强与国资委等相关部委的合作,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体系作用,提升监管效率。
郭树清还特别指出,作为资本市场主要中介服务机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应努力提高其治理水平。由于种种原因,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的公司治理水平并没有领先于上市公司。
郭树清强调,提高证券、基金和期货公司的治理水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改进措施:
一是牢牢树立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创新创业,服务各类投资者的自觉意识,并将此作为证券、基金及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
二是坚持客户利益和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三是完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制定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探索允许专业人士参与发起设立合伙制资产管理机构。
四是强化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防止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平衡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在决策权方面的安排,探索类别股东表决机制,加强研究探索设立公司型基金,完善基金的治理机制。
五是持续改善证券、基金和期货公司的外部治理机制。放松管制,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推动私募基金阳光化、规范化。同时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公司自律、政府监管、协会引导、公众监督的中介公司治理综合体系。
(马婧妤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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