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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市场诚信与法制建设提速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04日 21:20  人民网微博

  人民网上海12月4日电 (记者谢卫群)在12月4日第十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上海证券交易所召开市场诚信与法制建设座谈会,邀请相关会员公司、上市公司、基金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咨询机构等交流沟通市场诚信与法制建设的经验做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徐明系统总结了近年来上证所履行职能、发挥优势,推进市场诚信与法制建设的整体情况和基本做法。

  徐明在发言中指出,不久前,中国证监会郭树清主席在第九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将资本市场法治化与市场化、公开化、国际化一起作为未来发展方向,将切实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作为需要着力推进的六项工作之一。根据证监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交所组织召开本次座谈会,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通报上交所近年来的法治与诚信工作情况,二是就如何做好上交所以及整个资本市场的法制与诚信建设,听取市场参与者和专业机构的意见。

  徐明从四个方面归纳、总结了上证所贯彻落实证监会统一部署,加强资本市场的法制与诚信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是持续完善交易所业务规则体系,不断健全与优化市场诚信环境相适应的基础性制度。近年来,上交所以“两法”的立法精神为指引,按照证监会不断推进市场诚信建设的工作要求,修改了《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一批业务规则,制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指引》、《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指引》等一批业务操作指引。一个包括基本业务规则、业务实施细则、业务指引、业务通知等不同类型,涵盖证券发行、上市、交易、会员管理各个重要领域的业务规则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各类有效业务规则达250余件。

  在业务规则的制定过程中,上交所始终坚持诚信原则的立法导向功能,着重强化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诚信责任、董监高的忠实勤勉义务以及失信者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着力提高规则制定的效率,不断拓展细则、指引等弹性规则的适用范围,提高规则制定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在业务规则的施行过程中,我们还通过规则的定期评估和清理机制,不断优化规则体系和内容,更好地服务上交所市场法制和诚信建设的需要。

  二是逐步强化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全力确保市场诚信、规范、有序运行。高效有力的一线监管是保证上交所市场规范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近些年,上交所主动适应全流通时代监管形势的变化,调整了部门设置,持续加大监管资源配置,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形成了上市公司、会员公司和市场监察三位一体,公司管理部、会员部、市场监察部、法律部四部门联动监管的一线监管架构,监管人员103人,监管工作已经成为全所投入人力最多的工作领域。在做好基础性、常规性监管工作的同时,上交所还根据市场发展的变化,不断调整一线监管重点,创新监管方式,丰富监管手段,努力为各方主体打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在上市公司监管方面,在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依法延伸自律监管职能,围绕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等基础性问题,着力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治理。通过分级监管、指数分类、评选年度公司治理专项奖等方式,对守信合规的上市公司给予奖励,不断完善资本市场的守信激励机制。在会员公司监管方面,重点加强了对会员证券交易活动、会员客户管理的日常监管;在ETF、融资融券等产品和业务创新过程中,通过鼓励并优先考虑诚信状况较好的会员公司先行先试的方式,逐步探索会员分类监管模式。在市场监察方面,针对近年来短线操纵手法翻新、并购重组中内幕交易日益活跃的监管形势,在公司管理部和市场监察部之间建立了密切的联动监管机制,将上市公司股价变动纳入监管范围,做到“实时监控、实时询问、及时披露”,通过强化盘中干预和盘后警示,强化特别停牌冷却机制等措施,加强对公司股价异动的监管,将“限制交易”作为一线监管的利器,及时发现和制止异常交易行为。2008年以来,上交所已对证券交易中涉嫌违规的101个账户进行了限制交易处理,

  三是不断完善交易所自律管理制度,逐步提升一线监管的法治化水平。在多年的市场实践中,上交所充分认识到,提高交易所的法制化运作水平,是上交所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近年来,上交所在完善自律管理规则,健全自律管理机制,加大自律管理力度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自律管理规则方面,着力提高了规则制定的效率,适时回应市场需求,及时将组织、监管、服务市场以及推动创新过程中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具有市场约束与指导效力的业务规范。此外,为更好地履行交易所的自律管理职能,上交所还着力完善了自律管理权力的运行机制和运行程序,尤其是通过上市审核委员会、纪律处分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的规范化、程序化、透明化运作,显著提高了自律监管的权威性。上交所还根据证监会的要求,建立了独立的诚信信息平台,将2000年以来市场主体的违规处罚信息集中到诚信平台统一管理并向证监会诚信数据库报送,充分发挥诚信记录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市场主体的失信成本。

  四是扎实开展法制研究与宣传,着力打造诚信守法的市场法治环境。在法制宣传方面,近年来,上交所充分发挥作为资本市场中枢纽带的优势和作用,加大了法制宣传、研究和投资者教育力度。

  在法制研究和环境塑造方面,上交所依托举办“上证法治论坛”、编辑出版学术集刊《证券法苑》和““上证联合研究计划法制系列”三大法制研究品牌,与立法、司法机关、理论界以及市场机构进行广泛合作,推动资本市场法制环境的优化。先后举办了两届上证法治论坛,集中研讨资本市场法制环境和证券法的修改完善。先后出版五期八卷《证券法苑》,组织动员各方力量集中研究资本市场法制建设中的重点、难点、人点问题。围绕与资本市场法治与诚信建设密切相关的重大课题,先后组织50余项法制研究,针对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内幕交易知情人登记制度、投资者市场准入制度等问题展开研究。此外,我们积极参与和配合资本市场重要立法及其配套制度的调研、制定、修改工作,近期,集中力量参与和落实《证券法》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成果。

  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始终将法治与诚信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内容。一是整合了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宣传资源,通过投资者教育网络学院、证券模拟交易平台等渠道,以解读法律规则、播出教育宣传片、刊登教育文章等方式,积极倡导诚信、合规、理性的投资文化。二是持续开展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重点强化了上市公司的公众公司意识,强化其通过信息披露主动接受市场监督的意识,近期还着重针对内幕交易防控、虚假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等主题开展专项培训。

  与会的会员公司、上市公司、基金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咨询机构的代表,结合自身业务,就如何惩治违法失信、弘扬法治诚信、秉持合规经营发表了看法,并就未来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诚信与法制建设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徐明最后表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诚信经济,资本市场更是以法治为导向,高度依赖诚信环境的市场。建设优良的法制环境,形成高度诚信的市场氛围,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艰巨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市场发展过程中,上交所将一如既往的坚持以诚信为导向的市场法制建设,努力提高市场法制水平,形成与上交所的市场规模、市场结构、市场地位相适应的诚信环境。也希望各界人士,能一如既往地支持上交所的市场发展,为上交所的法制和诚信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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