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纺织高管在停牌前两天突击买入
人民网(微博)北京12月4日电 (记者 杨波)内幕交易一直是中国股市的“毒瘤”,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又是内幕交易案的高发区,据记者统计发现,证监会近年来查处的中山公用、天山纺织、佛塑股份、佛山照明、高淳陶瓷等5起内幕交易典型案件,有三件涉及到上市公司重组,另外两件涉及到资产收购,而中山市前市长李启红、南京市经委原主任刘宝春等多位官员因此落马。
据记者了解,这些内幕交易案的涉案人员都是在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使用自己或亲属、朋友账号提前入场潜伏,并在信息公布后高位套现,谋取暴利。
以天山纺织内幕交易案为例,重组方新疆凯迪投资总经理姚荣江、副总经理曹戈在获知消息后,在天山纺织重组停牌前两日,利用他人账户大量买入天山纺织股票。其中,仅姚荣江的关联账户就买入天山纺织股票共计128.5万股,交易金额高达805.8万元。复牌后,天山纺织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涨停。
同时,姚荣江、曹戈等人还不约而同选择了表面看不出任何关联关系、不容易被发现的同学、朋友账户进行内幕交易;在资金流向上基本看不出关联关系,即使有往来也是借用其他人的银行账户,不使用本人实名账户,需要多层追查方能查找发现其中的关联关系。
尽管股市内幕交易案作案人员手法隐秘,资金链复杂,追查周期长,但是,“内幕交易的实质就是把手伸进成千上万股民的钱包”,其严重破坏了市场的“三公”原则。因此,证监会近期表示对内幕交易实施零容忍态度,将通过不断推进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创新监管执法体制,为投资者创造一个诚信的市场环境。
五大内幕交易案细节回放
一、中山公用内幕交易案:厅级女市长落马
影响力指数:★★★★★
案件回放:2007年8月20日,公用科技发布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定向增发收购乡镇供水资产的预案公告,并于当日停牌。停牌前,上市公司所在地中山市部分具有明显关联特征的机构和个人账户大量买入,涉嫌内幕交易。2008年7月,证监会决定对上述情况立案稽查。
经调查,原中山市市长李启红、原中山公用总经理郑旭龄、原公用集团企管部经理周中星具有重大内幕交易嫌疑,案件被移送给司法机关。李启红及其亲属利用从中山公用集团董事长谭庆中处所获得的该集团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炒股,账面收益高达上千万元。
据记者了解,中山公用内幕交易案涉案人员级别高、层次广,且大都存在亲属、朋友、同学等密切关系,涉案账户涉及到众多人头账户,构成了极为复杂的资金关系,给案件的调查和取证带来了很大困难。
处理结果: 2011年4月,李启红等涉嫌内幕交易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其被控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受贿罪三项罪名。2011年10月2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受贿罪判处李启红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影响:李启红案是目前因股市内幕交易被追究刑责的最高级别官员。
二、高淳陶瓷内幕交易案:“官员内幕交易第一人”
影响力指数:★★★★☆
案件回放:2009年2月至4月间,南京市经委原主任刘宝春代表南京市经委参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四研究所与高淳县政府洽谈重组高淳陶瓷事宜,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刘宝春将该信息告知其妻子陈巧玲。
刘宝春、陈巧玲在内幕信息价格敏感期内,以出售所持其他股票、向他人借款400万元所得资金,并使用其家庭控制的股票账户,由陈巧玲在其办公室通过网上委托交易方式先后买入614022股高淳陶瓷股票,并于股票复牌后至6月24日期间全部卖出,非法获利749.9万余元。
2009年6月,证监会在调查高淳陶瓷股价异动过程中发现刘宝春及其妻子陈巧玲涉嫌泄露内幕信息及内幕交易行为,并于当年9月移送司法机关。
处理结果:2010年12月20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做出一审判决,以内幕交易罪判处刘宝春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75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749.9万余元。
影响:此案是全国首例国家公职人员因内幕交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刘宝春被称为“官员内幕交易第一人”。
三、“天山纺织”内幕交易案:重组方高管突击“潜伏”获利千万
影响力指数:★★★★
案件回放:2009年7月,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姚荣江、副总经理曹戈在参入重组天山纺织过程中,在公司停牌前委托他人大量买入天山纺织股票。2010年6月18日,天山纺织复牌后即连续五个涨停,股价从6.57元飙升至10.59元。
据了解,2009年7月21日凌晨,姚荣江将天山纺织重组信息通过手机告诉新疆瀚阳投资公司法人王清,王清得知消息后,随即在7月21日、22日两天利用其控制的“瀚阳投资”、“王清”、“谷国栋”、“新疆荣辉金德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账户通过网上交易买入天山纺织股票共计128.5万股,交易金额为805.8万元。而瀚阳投资实际控制人正是姚荣江。
曹戈在7月21日将重组信息通过电话告诉其朋友陈雪松,并于当天存入陈雪松银行账户24.2万元,指令陈雪松全部用于买入天山纺织股票,陈雪松随即于7月22日利用本人账户通过网上交易买入天山纺织股票12.5万股,交易金额为79.8万元;7月22日,曹戈又利用其弟媳张荣的账户通过网上交易买入天山纺织股票8.7万股,交易金额为55.1万元。
据记者了解,根据交易所监控发现的线索,早在2010年2月,证监会就对天山纺织股票交易中涉嫌内幕交易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及时将案情移送到公安部门,2010年7月,公安部门对此案立案侦查。
处理结果:2011年1月,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姚荣江、曹戈等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合计判处罚金1080万元。
影响:2011年3月29日,天山纺织并购重组方案未获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通过,公司复牌后股价连续两个跌停。
四、佛塑股份内幕交易案:
影响力指数:★★★
案件回放:2009年7月-2009年10月21日之间,即佛塑股份在出售土地资产和对外投资事项的时候,涉及的相关子公司的高管及其亲属蔡伟甫、庞友国、陈锡尤、廖凯明、吴慧敏等五人在知悉上述内幕信息后、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佛塑股份,并在上述信息发布后,立即卖出股票,获得盈利。
据记者了解,涉案人蔡伟甫为上市公司佛塑股份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佛塑股份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其余涉案人庞友国、陈锡尤、廖凯明和吴慧敏,或在佛塑股份及下属子公司任职,或为子公司高管的配偶。
佛塑股份自2009年10月9日起连续上涨,至2009年10月19日重大事项停牌前一交易日累计上涨30.27%,同期深证综指上涨6.1%,佛塑股份偏离大盘走势24.17%;2009年10月20日,佛塑股份停牌;2009年10月21日复牌至2009年10月30日,佛塑股份累计上涨17.67%,同期深证综指上涨-1.45%,佛塑股份偏离大盘走势19.12%。
经证监会查明,蔡伟甫等人在佛塑股份出售土地资产和对外投资事项中,通过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其行为构成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交易行为。
处理结果:没收蔡伟甫违法所得12.08万元,没收庞友国违法所得3.68万元,没收陈锡尤违法所得6.47万元,没收廖凯明违法所得3.39万元,没收吴慧敏违法所得17.63万元。以上5人还被处以与各自违法所得等值的罚款。
影响:由于目前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目前只限于上市公司高管,而佛塑股份涉案人员为上市公司中层干部、控股子公司的高管,这说明证监会对内幕打击的范围正在扩大。
五、佛山照明内幕交易案:
影响力指数:★★★
案件回放:当事人方清,时任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0年初开始,佛山照明经与国轩高科的多次接洽,于当年3月召开董事会,通过了受让国轩高科20%股权的意向,并在委托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基础上,于当年7月通过正式收购上述股权的投资议案。
2010年7月12日,国轩高科形成临时股东会议决议,同意股东国轩营销向佛山照明转让其所持国轩高科20%的股份。同日,方清利用自己的股票账户合计买入佛山照明20000股,买入成本合计244700元。
2010年7月13日,佛山照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收购国轩高科的投资议案,7月14日,国轩高科股权转让协议正式签署,7月15日,佛山照明发布两项公告,向投资者公布了这两个重大事项。
据记者了解,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两周,2010年7月27日,方清账户卖出佛山照明股票10000股,成交价格13.35元。截至2011年3月8日收市,上述账户仍持有佛山照明股票10000股,交易佛山照明股票盈利4.88万元。
处理结果:证监会认定,方清利用内幕信息交易佛山照明股票,违反了证券法规定,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依据证券法,决定责令方清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4.88万元,并处以罚款4.88万元。
影响:方清内幕交易案的涉案人为上市公司股权收购方高管,显示出监管部门对内幕交易的打击范围已从上市公司“内部人”扩至“外部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