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上海证监局: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4日 15:33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 陈颖婕 近日,证监会为了加强证监会系统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泄露和传播内幕信息,证监会党委决定在会系统内各单位建立、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选取会上市部、上海证监局、广东局等三家单位作试点。日前,经上海证监局党委会讨论通过,《上海证监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试行)》正式施行。

  该《制度》总共包含了六章三十七条内容。重点阐释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原则和要求。即首办责任制原则、知悉范围最小化原则和一事一登记原则,并分别进行了阐释。

  其次,《制度》对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做了界定。其将法律法规与上海证监局工作实际相结合,明确地将上海证监局重点监控的内幕信息归纳为“对上市公司移送稽查进一步调查的工作建议”、“对上市公司采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六类信息,并规定兜底条款,确保涵盖全部内幕信息。《制度》还以列举的方式将各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人员列入上海证监局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此外,《制度》也规定了内幕信息登记和流转的流程。根据内幕信息来源介质的不同,区分纸质、口头和电子形式的内幕信息,并对如何登记分别做出说明。

  最后上海证监局在《制度》中也明确了内幕信息保密的具体要求,如妥善保管载有内幕信息的相关文件、资料、存储设备;保证内幕信息不被无关人员接触、调阅、复制;不得在任何场合与无关人员谈论涉及内幕信息的事项;离岗、离职不得私自留存或销毁内幕信息等。

  中国证监局纪监办将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内幕信息不泄露、不传播,进一步提升上海证监局内幕交易防控水平和监管公信力。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nick:@words 含图片 含视频 含投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