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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沪深300为标的的股指期货十足跛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 18:04 新浪财经

  曹中铭

  客观地讲,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在新加坡的上市对中金所的成立起到了一定的“挤出效应”,原本定于9月下旬挂牌的中金所在多项准备工作还没有完成的情形下被拔苗助长般地“拔”出来了。当然,有了初一,才会有十五。在铸造了中金所这块金字招牌之后,仅仅从争夺定价权的角度出发,国内股指期货的上市也将为期不远了。

  毫无疑义,作为金融衍生品的股指期货的推出,其本身的意义应该是深远的。首先,由于有了做空机制,这将会改变市场上的投资者以往那种只有靠“天”才有饭吃的历史,整体而言,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将会降低;其次,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的股指期货将成为首个上市交易的品种,从以蓝筹股为主的沪深300指数的估值水平来看,目前市盈率水平仅有17.62倍,市净率2.17倍,股指期货的推出更有利于市场树立正确的价值投资理念,改变过去“胡子眉毛的一把抓”的投资困境;其三,包括国债期货等种类繁多的金融衍生品将会陆续上市,此时的股指期货可以为它们积累更多的经验。

  但从目前媒体的公开报道来看,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的股指期货将是一个十足的“跛脚”股指期货。尽管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董事、总经理朱玉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股指期货的参加主体是目前投资于

证券市场的机构客户和散户。而在现阶段,股指期货的设计方案倾向于“门槛高、管理严”。中金所筹备组产品组组长陈晗在日前举行的“当前宏观背景下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新机遇”研讨会上也透露,“可能适当提高合约乘数,以适当提升市场参与门槛,切实保障市场的平稳运行。”而原先设计的1.3万元的最低门槛也可能有所提高,这也意味着许许多多的中小投资者将被拒于股指期货的门外。

  笔者在此要说的是,股指期货是属于所有证券市场参与者的,并不应成为机构投资者的特权。尽管期货市场的风险很大,但将中小投资者拒之门外显然有违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监管层信奉“资金为王”的教条,其实是对广大中小投资者的一种歧视。中小投资者有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权利,他们也需要这种套期保值的权利,而提高门槛的做法无疑是剥夺了他们的这种权利,这是不公平的。况且,仅仅只有机构投资者参与的股指期货能说是“完整”的股指期货吗?

  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的股指期货的“跛脚”还体现在另一方面。沪深300指数在编制上有以自由流通量为权数和在成份股权重的确定上采用分级靠档法的特点,也就是不流通的股份不能作为权数,根据成份股不同的流通量靠档确定权数。由于我国

股票市场历史上是一个
股权分置
的市场,虽然在去年的四月底就已经开始股改,但股改目前并未完成,即使是那些已经完成股改的公司,根据“锁一爬二”的规定,仍有绝大部分的股份还不能上市流通,入选沪深300成份股指数的上市公司也是如此。从这点看,沪深300成份股指数的权数本身也是不“完整”的,由此产生的股指期货注定会是一个“跛脚”的股指期货。

  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无论是上证指数还是深综指,其权数的采用是以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权数的,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那些总股本较大但目前可流通股本较小公司的“杠杆作用”就会体现出来,比如中行和中石化等。中行和中石化在市场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功能”有目共睹,作为机构投资者仓位的必备品种,市场主力通过操作这些超级航母来影响指数进而在股指期货上牟利的可能性并非没有。说到底,股指期货最终也就是机构投资者把玩市场的“奇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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