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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蒙:澄清公告岂能成为牟利工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 16:49 新浪财经

阿蒙:澄清公告岂能成为牟利工具

  阿蒙

  《澄清公告》本是上市公司捍卫自己权利的一种手段,但在股市新环境下却时常被演变为牟利的工具。在此,从G海龙近期的一则“澄清”便可窥一斑。

  日前,G海龙(资讯 行情 论坛)董事会就《G海龙海阳港一期工程年前完工》一文发
布了《澄清公告》。澄清指出两个问题:一、目前海阳港的建设进展顺利,按计划进度2006年底一期工程建成投运。因港口处于建设期,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较多,未对港口盈利能力作出公开预测。公司今后仍以发展主业为主。二、海阳港的建设不仅是公司的重要投资项目,也是海阳市“以港兴市”的战略规划项目。目前海阳市正在进行城市建设规划中,对公司港口建设等方面预留的陆域土地尚未确定,公司也未与其签署正式合同。公司没有出售土地的情况,也未对土地运作作出过盈利预测,不存在土地大幅增值情况。

  然而,报道却指出——从G海龙董秘牛海平处获悉,该公司出资的海阳港一期工程目前进度良好,预计今年年底前可以完工。他同时透露,公司计划将低成本获得的几宗土地部分予以出售,以补充建设港口所需的流动资金。报道披露,G海龙收购港口同时,海阳市政府为支持公司对港口业务的开发,分别以3万元/亩和6万元/亩的低成本给与公司1200亩商业用地,从而尽快促进“以港兴市”政策的落实实施。据悉,这1200亩土地分为三宗,面积分别为230亩、500亩和470亩,均位于凤城旅游度假区内,其中的230亩和500亩目前是农业耕地,470亩中的有部分还没有进行拆迁。G海龙董秘对外界表示,该部分土地涉及到住宅很少,公司土地目前至少已获10倍增值。消息透露,G海龙其中230亩土地的出售正在进行中,价格还没有最后确定;G海龙同时计划将500亩土地出售,目前还没有进入实质性的阶段。然而,《澄清公告》并没有对董秘的含蓄表示进行否认。

  其实,空穴不来风。今年1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一篇报道指出:从山东海龙董秘室了解到,二期集装箱码头的建设按计划将在明年完成。国泰君安分析师预计,公司2006年的综合盈利将提高37%。该分析师透露,港口收购的同时,公司还获得了1200多亩的土地,其中的300亩位于海阳的开发区,周边已经开发,已增值近10倍(30万元/亩),公司还计划出售获取现金流投入到港口建设中。保守估计,300亩土地的转让可获利5000万元,公司即得投资收益3400万元(68%的股权),增加每股收益0.06元。该分析师预计2006年的综合盈利将提高37%(加上出售土地的投资收益),每股收益为0.328元。因此,维持“谨慎增持”的投资建议不变。

  此报道出笼之际,山东海龙股改方案子刚通过,若从对媒体关注来看,此刻G海龙早就应该发布所谓《澄清》了,但不知什么原因G海龙保持了沉默。五个月后,相似报道面市,又不知何因G海龙竟如此敏感呢?

  近来,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指出,今年头5个月,全国国土资源部门共立案土地违法案件25153起,涉及的土地面积达到12241.7公顷,同比上升了近20%。一些城市的违法用地宗数和面积分别占新增建设用地宗数和面积的60%左右和50%,有的高达90%以上。受现有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和财税体制等因素影响,最近一个时期内,土地违法仍将处于高发期。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G海龙《澄清公告》出笼称:目前海阳市正在进行城市建设规划中,对公司港口建设等方面预留的陆域土地尚未确定,公司也未与其签署正式合同。尽管如此,但G海龙是否已先斩后奏了呢?

  去年9月,G海龙有关增加投资的公告指出:海阳港地质条件较好,水域宽阔,水深适宜,海底坡度平缓,淤积较轻,且有礁滩向海侧伸约3km,为建港工程提供了较为理想的依托。由于海阳港现有泊位吨级太小,仅为五百吨级,现有规模难以适应腹地经济发展要求及海上运输发展的变化趋势。公司增资扩建海阳港,一期工程投资2.5亿元,将海阳港建成具有2个五千吨级泊位、2个万吨级泊位的码头;二期工程投资4.6亿元,建设三万吨级以上泊位。于此,一期工程即将完成,二次工程就要开启,既然“现有规模难以适应”,那么扩展规模当成必然,在所谓海阳市“以港兴市”招牌下,虽然预留的陆域土地尚未确定,但不圈地一期工程又怎实施呢?既然实施,其中会发生什么也就很预料。

  尤其一提的是,G海龙股东——广澜投资与康源投资合并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29.22%,超过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巨龙集团20.50%的股权比例,而两公司法人代表分别为G海龙董事长及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据资料显示,原公司二股东央子盐化与广澜投资,于二OO四年九月三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央子盐化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8,000,000股发起人法人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8.75%)以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广澜投资。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广澜投资将成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8,000,000股发起人法人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8.75%)。

  叫人奇怪的是,半个月之前,潍坊央子盐化集团发布公告称:本公司从山东海龙获悉,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潍坊巨龙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已签署协议,拟将其所持山东海龙20.50%国有法人股权转让给潍坊市投资公司,该转让事宜尚需获得山东省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如股权转让获得批复并过户完成,本公司将以持有山东海龙50,656,320.00股(占山东海龙注册资本的24.63%)成为山东海龙第一大股东。然而,转身之间盐化集团却将自己股份协议让给了山东海龙14名管理层。

  2004年12月,潍坊中信拍卖有限公司受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潍坊巨龙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42,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47%)进行了公开拍卖,由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拍得,拍卖价格为2.88元/股,成交金额为12124.8万元人民币。据悉,康源投资是由海龙公司所谓4816 名员工出资设立的。

  2005年4月,海龙公告指出,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决,山东银星拍卖有限公司接受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潍坊央子盐化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32,656,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8%)及相应的红股、配股进行公开拍卖,由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拍得,拍卖价格为1.89元/股,成交金额为61720444.8元人民币。资料显示,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历城路70号甲1055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 法定代表人栾文杰;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商务咨询、仓储、化工原料及产品等。问题在于,东银投资的背景及入主目的,至今还有待探讨。从以上股权转让与拍卖中,人为导演昭然凿凿。

  至此,山东海龙MBO在该公司董事长一手策划下,以法院裁决“依法”完成了。然而,这只是第一步,从《澄清公告》前因后果看,玩了股权玩“地权”也就成了海龙MBO后时代的“必然”选择。由此,“澄清公告”成了上市公司牟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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