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一欣:对评论人叶檀文章的看法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 19:58 新浪财经 | |||||||||
宋一欣 今天某报上叶檀等人又发表了文章,我尊重叶女士拥有的言论自由权利,也对其关注中国证券法制建设的心情表示理解,对前日“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全国律师维权团”发表的声明,我作为临时召集人,再作一个简短的说明如下。
鉴于《警惕在经济事件中掺杂有害的民族情绪》一文的有关提法,可能涉及维权团律师的名誉,故采取发声明的方式予以澄清,当然,律师在为投资者维权的同时,也可以为自己维权。 维权团的维权活动并不存在挑动“民族情绪”或“运动式煽情”的问题,只是从维护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与证券市场法制建设的角度做点事,只是为科龙、德勤案中被侵害的中小投资者与流通股股东维权上做点事,一件新生事物的出现,需要的是社会各界的扶持与帮助,我们欢迎社会与媒体的批评,也接受意见,但不要“捧”与“棒”,更不要 “帽子”。 至于提及的律师与正义、维权与公正等关系问题,社会各界人士完全可以见仁见智,但这不是声明所需说明的事项,我们也无意介入论争。而律师诉讼手段与策略的运用,证据的取得与如何适用,完全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事情,无需由维权团一一道哉。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