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中铭:股改是一面什么样的镜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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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17:07 新浪财经 | |||||||||
曹中铭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行到现在,其中所隐含的诸多矛盾逐渐暴露了出来。在对价呈现出走低之势、股改中由于投机产生的“财富效应”慢慢消退的近期,上证指数终于不堪重负跌破了千一,股改失败论也在市场上悄然抬头。于是乎,政策救市的号角又重新吹响:国务院转发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央行副行长吴晓灵公开表示,
这些利好政策的“鱼贯而出”,到底是因为市场的倒逼还是因为“水到渠成”姑且不论。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有什么样的股改指导政策,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股改之所以面临目前的困境,其实是由于政策上出现了偏差引起的。尽管在股改中无论是监管层还是进行股改的公司都高举着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的大旗,但实际上有几家股改公司能够真正做到保护了他们的利益?又有几家股改公司能够真的诚心诚意地支付对价呢?事实上,股改更像是一面“镜子”,不仅照到了市场的边边角角,更是照出了市场上各个角色的“原生态”,令人一览无遗。 股改的目的并非仅仅是全流通,同时它也是一个利益的调整和重新分配过程。既然是利益的调整和重新分配,中间就免不了博弈。如果说相互博弈遵循的是“三公”原则,那倒还罢了。问题是,股改中“三公”原则被践踏,只有利益两字被高高地挂在头上。 在国资委的《股改指导意见》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被要求保持最低持股比例,有的还要求保持较高的持股比例。如此规定,国资委保证了自己本身的利益诉求,可流通股股东的权益如何保护?有了这个规定,国有股股东可能无法支付合理的对价;有了这个规定,没有谁为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愿意背负国资流失的恶名。而证监会在其颁布的相关制度中,要求股改按照“统一组织,分散决策”的原则进行,其实是将话语权抛到了非流通股股东一边。虽然说股改方案是由流通股股东来表决,但显然流通股股东处于被动从属的地位。自股改试点到现在的全面铺开,股改方案(清华同方除外)“一边倒”便是佐证。再加上基金的从中搅局,股改不走偏都难。作为股改公司来讲,上市“圈钱”时的“血盆大口”与对付对价上的吝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更有对股改方案的修改折射出的毫无诚意,以先用低对价“钓鱼”而后提高对价的伎俩,充分说明对价支付陷入了一种无序状态。无论是在什么时候,中小投资者始终处在弱势地位,在这场股改大戏中同样如此。股改投票率的下降,不仅仅说明中小投资者对于股改的漠然,更是身负制度“锁链”的中小投资者一种无声的抵抗和呐喊,是对当前股改的一种无奈和无助的集中反映。经历了近五年的大熊市,中小投资者的资金缩水了,对于股市的信心也“缩水”了。在他们看来,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只不过是变相的“圈钱”游戏罢了。 国资委的与民争利、证监会的轻率冒进、机构投资者的屈服、股改公司的毫无诚意、中小投资者的无奈和无助,构成了一幅股改“全景图”。实事求是地说,股改已经陷入了为了股改而股改的误区,而市场也陷入了仅仅追逐对价的旋涡——只追求“短线”的对价高低,并没有考虑到市场的长远发展。当前,股改还只涉及到近200家上市公司,照此下去,股改失败论还会有“昂”起头来的那一天。纵然是政策救市,救得了指数,如果不修正制度上的偏差,难道还救得了股改么? 笔者以为,股改中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只是一句口号,其关键在于落实。任何形式上的“花言巧语”都必将受到事实的惩罚,而股改就是其中的一面“镜子”!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来信finance2@staff.sina.com.cn, 或致电:(010)82628888 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