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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当前股改中流行三伪现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 16:56 新浪财经

  皮海洲

  股市小世界,社会大舞台。社会上假冒伪劣泛滥,股市里弄虚作假盛行。而即便就是在当前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过程中,也是“三伪”不断,令人眼花缭乱。何谓股改“三伪”?“伪投资者”、“伪保荐机构”、“伪全流通”是也。

  一、“伪投资者”

  作为一个正常的投资者来说,投资于上市公司当然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也正因如此,投资者的各项决策以及言行举止自然都应围绕着自身的利益。比如,对于当前的股权分置改革吧,在事关“对价”的确定上,当然是“对价”比例越高越好。毕竟历史上流通股股东付出的代价太大,因此,在股改时得到补偿是理所当然的。

  但“伪投资者”则不这样看问题。本来在当前股改的试点公司中,非流通股股东给予流通股股东的“对价”总体上就明显偏低,与流通股股东历史上的利益牺牲明显不符。但令笔者诧异的是,在我们的投资者队伍里,居然有人为非流通股股东给出的低“对价”叫好的。比如,苏宁电器给出的10送2.5股“对价”在中小板里是最少的,可偏偏就有机构投资者认为:从公司基本面考虑,苏宁无需付现在这么高的对价。甚至有中小投资者还表示,即使公司一股不送也会保持对公司的支持。听到这样一些言论,你不能不感觉到这样的投资者脑袋里进了水,难道这是一个正常投资者的言论吗?

  二、“伪保荐机构”

  把保荐工作引入到股改中来,其目的无非是让保荐机构的加入能为股改工作保驾护航,而这其中当然离不开对流通股股东利益的保护。一来,这是“国九条”的指示精神;二来,保荐制度也明确规定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此外,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也表示股改方案要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合理要求。因此,保护流通股股东权益,应是保荐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但出人意料之外的是,在实际的保荐工作过程中,保荐机构一屁股坐到非流通股股东那温柔的怀抱里去了,并成了非流通股股东利益的代言人与保护者。他们不仅颠倒黑白,满口谎言;而且有的保荐机构还以压低“对价”为竞争手段来争揽试点项目。保荐机构不仅不能担负起保护流通股股东权益的使命,相反,却成了损害流通股股东利益的刽子手。这样的保荐机构又是哪一家的保荐机构呢?

  三、“伪全流通”

  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消除不合理的股市制度,赢造一个“三公”的投资环境。但目前的股权分置改革给投资者的感觉是外甥打灯笼------照旧(舅)。一来是流通股股东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二来是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成本差异依然巨大,与股改前的成本差异相比,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三来是“一股独大”的实质不变,原有的控股股东仍然还是控股者。因此,这种股改无疑是不彻底的,其股改后的全流通显然只是一种“伪全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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