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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强:权证究竟是为谁服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18:12 新浪财经

  韩强

  6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6月19日42家公司进入第二批“试点”。

  最引人注目的是6月22日的《宝钢方案讨论版》: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1股,同时
送2份认购权证和5份认沽权证。这个方案公布后,不仅投资基金和机构投资者认为太复杂,而且中小投资者也看不懂。

  《成都商报》记者毛晋楠就此采访了部分市场人士,请他们将本方案进行分析,这里我们进行简要说明:

  比如张三,对于10比2的认购权证,他既可以选择在到期日行权,也可在权证上市后卖出。如果选择在到期日行权,则他可以以4.18元/股的价格从宝钢集团按10比2买入宝钢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股票;很明显,只有当宝钢股份当日的股价高于4.18元/股,行权后才有利可图。

  张三也可选择在权证上市后卖出认购权证,该权证的理论价值为股票价格与行权价格之差,由于市场可能对权证进行炒作,因此,卖出权证的价格可能较高,也可能较低。

  对于张三拥有的10比5的股认沽权证,他同样也可选择在到期日行权,或者在权证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卖出。

  大家想一想,记者请专业人士进行分析,举了很多例子才说了大概,这样的方案实际上是用普通投资者看不懂的方式进行所谓的“保护投资者”,究竟是真正保护投资者呢,还是要从投资者身上再捞一把呢?因为10比2的认购权证,要投资者到期日行权,以4.18元/股的价格从宝钢集团买入股票,这不是变相增发吗?号称不缺钱的宝钢已经用每股5.12元向投资者10比10进行了增发,现在又要以10比2让投资者再进行认购权证买股票,而这4.18元/股,正是宝钢增发后的每股净产值,也就是说,增发是让投资者为非流通股做贡献,然后再用你做出的贡献让你通过认购权证再买股票,这难道不是反复圈钱吗?

  至于10比5的认估权证是很难操作的,不仅需要专业知识,而且需要把握很难预测的市场行情。一家基金的投资总监则表示,手中目前共有近4000万股宝钢股份,对认股权证用定价模型进行收益测算还没有得出最后结果,正在和同行商讨。“这个方案实在麻烦”。东吴基金公司总裁徐建平先生就曾表示过,如果试点方案过于复杂,甚至一些专业投资者都难以完全理解,那么试点就不会取得好的效果。

  6月28日宝钢股份公告了董事会决议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宝钢集团作为上市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2股股份和1份行权价为4.50元、存续期为378天的认购权证。

  这就是说讨论版的蝶式方案被否决,新方案比较明确了,然而事情并没有划句号。6月30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访上证所副总经理刘啸东》的长篇报道,不仅大谈各种权证,而且文章的结尾有一段很有意思的话:

  记者:你如何评价宝钢的权证方案?

  刘啸东:宝钢能做出这样的方案,已很不容易。在权证这个事情上,我们都是在超常规地做。权证规则目前还没有正式定稿公布,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家都在努力地探索。从我个人来说,我还是赞成宝钢最初那种组合型的权证方案,马鞍型或者说蝶型的。在我看来,认购权证加上认沽权证的方案,是一个最佳方案。对流通股,股票上涨,认购权证赚钱;股票下跌,认沽权证赚钱。对大股东来讲,如果对股票有信心,可以发认沽权证。这是一个双方能多赢的方案。但我们也必须要面对现实,毕竟这么复杂的东西,投资者一时难以理解。所以任务还非常艰巨。正如尚福林所说,“开弓没有回头箭”。权证方案已经开始,当大家看到它的好处时,就会有很多的人去做。 

  这段话充分显示了我们股市不规范的特点:“在权证这个事情上,超常规地做”,请问:“超常规”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常规”?怎样“超”?“权证规则目前还没有正式定稿公布”,为什么宝钢就提出了权证方案?在没有正式规则的情况下提出权证方案,这合法吗?这是不是就是超常规?宝钢的蝶式方案虽然被否决了,但是刘啸东“还是赞成宝钢最初那种组合型的权证方案,马鞍型或者说蝶型的”。为什么呢?因为越复杂、品种越多,交易量就赵大,收取的手续费就越多。

  权证是什么?是金融衍生品,与期货有相似之处,其风险是很大的。而且宝钢的主力是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一旦权证上市交易就会引起多空双方的博弈,这不仅要消耗大量的资金,而且会引起更大的风险,甚至会出现类似327国债期货那样的风险。

  说穿了,交易所打着“解决股权分置”的旗号,推出权证是为了谋取自己的利益,无论多空双方谁输谁盈,手续费照收不误,交易所都是最大的受益者。我们提醒管理层解决股权分置要使出诚意来,用普通投资者,甚至是专业机构都很难把握的权证进行所谓“创新”,这不仅会引起市场巨大的风险,而且会由此引起不同利益层的矛盾,这不利于股市的稳定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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