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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征文:中化国际至少应10送5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 19:09 新浪财经

  中化国际(资讯 行情 论坛)A股股东:程敏珠

  全权委托人:陈震明

  我是中化国际(600500)的A股股东,今对股改提出自已的方案并阐述原则和理由。

  我的方案:大股东向流通股送股,总股本不变。流通股每10股应送8股,至少5 股,送10股也并不为过,不是漫天要价。可从下面分析其是否合理。

  ●对价理论:关于对价至今还没见到一个完整的理论,也许这是中国股市的一大创新,还没有一个如股份制公司等那样的经典理论。有正确的理论才能指导实践,这是放之四海而准的,也是我党的立党之本。可在股改这样重大事情中,目前象一个大菜场,美其名为“统一组织、分散决策”。俗话说,解铃还需系铃人,当初股权分置设立是政府行为,现在却理论还不弄清,推给市场博奕,完全是一种逃避责任的执政无能的表现,或许还另有苦心。

  ●本质在于股东权益:目前看到的对价形式及理论依据五花八门,让人一头雾水。正由于理论的匮乏,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乘机把水搅浑,其司马召之心,必须痛斥。股改的指标本质,只要看两类股东权益的比例关系改了多少。所谓股改就是调整利益,它不会改变公司的整体素质,无论送股、缩股,用公积金送还是由大股东送,都可以用流通股在总股本的比例增加多少的系数来表达,如要保持总股本不变,可以先确定比例,再同乘一系数,纯是一个数学戏法。如有送现金另行评估。其它的如提高分红比例、提高收益均是针对全体股东,谈不上对价。权证太玄、太复杂,太无确定性,也不应考虑。

  长电的方案可用无耻之极来评价,二份认购权证实质是高价配股,高价配股本质是流通股向不参加配股的股东输送净资产,其恶意巳为世人渐知。如果高价配股也是一种“对价”,那么,十多年来,大股东一直在搞“股改”、“行善”了。长电的大股东妄图趁股改再圈一次钱,股改后流通变现再捞一把。长电大股东如此无视民意,嘲弄股市,决不是智商太低,其深层原因,值得深思。正如朗咸平所说,没良心的人管不好股市。望所有大股东引以为戒。

  ●从现有信息看,对价有两大特征:一是宣布股改时的指数越低,则对价越少,如大盘跌到  500点,就自然接轨,无需对价了。二是对个股而言,如跌进净资产,无需对价,低于净资产,对价成负数,A 股股东反而要给非流通股补偿了,正是咄咄怪事!但还有相反看法,认为大盘越高,股改的成本越低,理由是在2001年讨论时,流通股只要求国有股能以净资产卖给股民,而现在则要向流通股白送一些。从保荐机构的观点,也是五花八门。总之,眼下,关于对价是否合理,根本没一个标准。而且,巳经造成一个误导,10送3 是大家“公认”的,究其理由,没人能讲清。

  ●尚主席称,大家取得了共识。这值得商讨。我认为,股权分置是表象,本质是不公平。A股股民深受三座大山压迫:国有资本,民企资本和境外资本,十多年的历史摆在眼前,谁能否认。参于A股市场的总体上全输,这是不公平的制度性的错误问题。资本市场历史性功绩在于共赢,而错误的制度必然导致共输,别看有人短视的沾沾自喜,这个危局己在眼前。病症看到了,关键是药方。千万不要重蹈伟人的复辙,用文革的方法解决“继续革命”的问题。股改不是解决表面的流通权问题,而是必须解决不公平的制度性的问题,还利与民,还信于民,就象旧公房低价出售一样。我不知道尚主席和大股东是否有此“共识“,从公开讲话中,只字不提不公平,不提股改前的大股东的巧取豪夺,只谈成为今后发展的绊脚石。从其对“中石化”的“含权”阐述中,想以极少对价,得到流通权,在股改后再次圈钱。并且,这次股改方针的设计,高度精妙,流通股必然入套,他将完成股改大业,(是否公正历史将给出评价)。

  ●鉴于上述,我提出如下指导原则:

  ★★ 还股市以公平与正义、民主与法制、诚信与友爱的和谐原则,纠正IPO时的过度高溢价,保留创业者的应当溢价,让股民与大股东共担风险,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大股东及管理层必须回答: A股IPO时的高溢价是否合理?最典型的是用友软件(资讯 行情 论坛)、闽东电机,还有中石化的A、H股的价差是否合理。

  首批试点的紫江大股东声称“承认历史,立足现在,展望将来”,证监会的谢庚早定这次股改是改良而不是革命,要承认现有利益格局。还有经济学者华生讲,历史是不能追溯的。还有知名股改专家郑培敏说,不要打土豪。如果是这样,就没有文革的否定,没有刘少奇的平反,因为那都是有合法文件的。也不要打官司纠错了,因为历史是不能追溯的。我党历来是有错必纠,有反必平,对历史重大错案都平了反,自已发现错误,自已改正错误。股市制度的错误应是一经济领域中的重大历史错案,这次温总理都公开承认知识和经验不足,下面要看各级负责者的实际纠错措施了。以上诸论,实为“此地无银三百两”,首先,是否是“土豪”必须实事求是弄清,是就得打,这才是公平与正义,三个代表,否则将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我的方案为大股东向流通股送股,总股本不变。流通股每10 股应送 8股,至少5 股,送10股也并不为过,不是漫天要价。可从下面分析其是否合理。

  表1 

-

初始成本价(元)

股数/比例(亿)

红利(亿元)

目前成本(元)

初始净资产(亿元)

目前净资产(亿元)

五年增值

-

3.7265
(初)

8.3846
(末)

6.242

-

13.106

32.134

2.452

非流通股

1.39

67.8%

4.232

-0.127

3.506

21.787

6.215

A 股

8.0

32.2%

2.01

2.81

9.60

10.347

1.078

  注: 目前资产为:04年底的净资25.8916 + 历年红利6.242

  目前股本以2004年底的数据,

  表2 

-

净资产比率

净资产(亿元)

增值倍数

年均增值率

初始成本价

-

A

A

A

A

A

初始

67.8

32.2

3.506

9.60

-
-
-
-
-
-

股改前

67.8

32.2

21.787

10.347

6.215

1.078

1.441

1.015

1.39

8.0

10 送 3

58.14

41.86

19.285

12.848

5.501

1.338

1.406

1.060

1.62

6.15

10 送 5

51.7

48.3

17.618

14.516

5.025

1.512

1.381

1.086

1.82

5.33

10 送 8

42.04

57.96

15.117

17.017

4.312

1.773

1.339

1.121

2.24

4.44

10 送 10

35.6

64.4

13.450

18.684

3.836

1.946

1.309

1.142

2.64

4.0

  注:计算中将历年红利不计时间价值,并按各自所得不作调整,都放在04年年底兑现,

  总年度从1999至2004 共5 年,以计算复利公式计算。

  初始成本价不考虑红利己发放的因素

  上二表可能有错,请核实。

  我的看法与理由:

  我们并不要求补偿二级市场的投资损失,而是纠正一级市场的两类股东巨大价差的不公平,也不强求同股同本,只是要求分享中化国际这家绩优成长公司的成果,大股东吃肉,A 股也得喝汤。

  从表中可看出:如10送3,则大股东资产增加450%,A股只增加34%,A股的年均收益仅6%,还不及银行贷率,大股东尽可向银行贷款,何必发股?如10送5,大股东资产增加402%,A股为51%,仍差8倍。如10送8,大股东资产增加330%,A股为77%,还差4倍,A股的资产收益率为12.1%,原始成本差一倍,这样创业者的资产溢价为100%,按公司法规定,发起人的无形资产最多溢价为20%,回过头来看,如当初全流通IPO,A股价也不会高于4.44元。如10送10,大股东资产增加284%,A股为95%,还差3倍,A股的资产收益率为14.2%,也不能说漫天要价。

  还有一个说法,大股东必须控股,其底线为多少多少,这不能成对价的依据,控股权是用真金白银买来的,而不是无条件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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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网等三方有奖征集二批试点公司股改方案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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