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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伟宏:再议股权分置解决方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 17:27 新浪财经

  黄伟宏

  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的方案陆续出来了。

  不能说管理者没有为此煞费苦心,尽可能为投资者争取利益,可是市场并不领情,上证股指从五月九号开盘第一天已经极低的1170,再次跌到最低1000附近,许多股票再次跌
去一大截,这无疑是给早已伤痕累累的中国中小投资者伤口上再次抹上了一把盐。

  不是已经给投资者补偿了吗?为什么市场还将试点方案视为利空?难道是市场反应过度?

  其实,市场有这反应一点都不奇怪,我看到这一方案的第一念头就是:特大利空,股市又要暴跌,中国股民真是多灾多难。结果果然如此。

  因为这些方案是极为不公,也是难以大面积实施下去的。

  有人已经为此算了一笔帐,如果这些方案实施,则这些试点公司每家非流通股股东获利至少在十倍以上,每家将从市场抽离几亿乃至几十亿元资金!我没有细算,但看了一下,基本上是对的。而获利越丰厚,则非流通股东的套现欲望越强,这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也不是美丽的承诺所能阻挡的。

  与此相对的,是二级市场的投资者这四年的损失在80%左右,而且这些不公平的方案一旦实施,市场还将暴跌,损失还将扩大。

  一方面是80%的亏损,另一边是十几倍的暴利,这就是问题关键所在。

  流通股东从你公司买了股票,亏损累累,你一点都不用承担损失和风险,却踩在流通股东伤口上继续大捞一把,这样的方案,能叫公平吗?

  市场已经十分疲弱,你还推出一千家公司将抽走几万亿资金的方案,叫市场能顶得住吗?

  一旦股市因此继续下跌,则股民又将损失惨重,这能符合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初衷吗?

  另一个行不通的理由是,虽然为此设置了分类表决机制,但是由于流通股东没有提案权,而非流通股东又根本无意提出给流通股东足够补偿的方案,其结果必然是或者非流通股东通过二级市场或者勾结庄家基金等操纵股价,强行通过方案,或者出来一个方案流通股东毙一个,永远僵持,而这二者,都是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即使非流通股东不去操纵股价,流通股股东也面临两难境地,如果投票赞成侵犯自己权益的方案,利益当然受损,但如果否决,则面临股价巨幅下跌的风险,同样难以承受,最后只好被迫接受非流通股东的方案,这就像一个卖方市场,流通股东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因此,我认为,现在这种由非流通股股东出价,流通股股东被动投票赞成或者不赞成的方法是行不通的,因为由非流通股股东来提方案,它必定会考虑如何使非流通股股东利益最大化,反之亦然,因为这是市场经济决定的。

  真正公平的证券市场应该同股同权,同担风险,共享收益。现在却是非流通股股东稳享收益,流通股股东承担风险,有悖于公平原则。

  而且,如此一个一个解决本身代价也太大,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浪费。

  统一的方案是存在的,而且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方案,这个方案,只有站在最高层的国务院来决定,才能顺利推行。

  而真正要稳定股市,符合三公的原则,那就只有同股同权一条路,即所有股票按照原始投入重新折股,而重新折股后,中国股市的股本泡沫便彻底消除,总股本将降为原来股本数的约三分之一,相当于股票投资价值翻了三倍。

  这样,非流通股股东便成为一级市场的投资者。

  但仅仅这样还不够,因为很多投资者并买不到原始股,而非流通股股东并不承担丝毫二级市场风险,因此还是不公平。

  因此非流通股东还应该付出流通对价,比如,将流通溢价的百分之十交给上市公司,这样,即使非流通股股东以较高价格减持了,但上市公司也从中收益,对市场冲击就小了。

  现在非流通股股东热衷于搞什么承诺,这完全不符合市场经济又没有法律效力,犹如一张画饼,其实要解决这问题很简单,就是用市场的手段来解决,比如规定,非流通股票的无条件流通期限为十年,如要提前流通,则每一年要多拿出2%的溢利给上市公司,即第一年为20%,第二年18%,一直到第十一年0%为止,这样,不管非流通股股东何时减持,都不会冲击公司股价,而非流通股股东不是说看好自己股票吗?那就等十年后卖个好价钱吧,这比空洞的承诺与豪言壮语强多了。

  中国股市就是要一刀切才能搞好,按原始投入折股最公平,相反,如果象现在这样,让非流通股股东\“根据公司和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提出自己的方案,股权分置改革的天平必定会向流通股东倾斜,而且非流通股股东会不顾别人的看法,坚持自己立场,说自己获利十几倍的方案怎样保护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了。

  事实也是如此,我们来看看实际情况,现有的四家试点企业中,三一重工(资讯 行情 论坛)和清华同方(资讯 行情 论坛)的方案算好了,可是三一重工却通过一篇电视报道,宣称自己企业现在可以卖到多少钱,而股权分置改革后还卖不到这个价格,言外之意自然是,现有的改革方案是底线了。

  其实被掩盖的事实是,他们只说了自己的企业值多少钱(还不一定是事实),却不去考虑企业权益是怎么形成的,没有高价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企业会值这么多钱吗?去看看其净资产是怎么形成的就知道了。

  清华同方增发价高达四十多元,流通股东为此投入公司巨额资金,而现在股价只剩增发价的四分之一,可是大股东却说不能多补偿了,因为他们必须控股三分之一,我们不说对一个上市公司必须掌握多少股权才能控股,而且我们认为大股东完全可以而且应该控股,但是,前提是,你投入了那么多吗?只要你投入了相应比例的资金,有谁不让你控股呢?但是,如果你不过投入了百分之几的资金,就硬要控股百分之三十几,这合理吗?如果你现在只控股了百分之二十,那么,在解决股权分置时是不是还要流通股东补偿给你?

  还有人认为流通股东要求合理补偿是想用买摩托车的价格买宝马,事实恰恰相反,是投资者付出了买宝马的钱,却只得到了摩托车(摩托车大约一万一辆,宝马四十万的话,正好是清华同方增发价与面值之比),而正是非流通股股东只付出了摩托车的价钱,就想得到宝马。

  因此,结论就是,中国股市股权分置的改革,必须也只有一刀切,这个方案必须由国务院来决定,而同股同权,即按原始投入来重新界定股本是最公平合理也是理所当然大家无话可说的方案。

  那么,实行了同股同权的方案,非流通股东会不会吃大亏呢?这大可放心,因为照此方案,则股本平均缩到原来的三分之一,相应的,股价会随着投资价值的上升而上升,而投资者信心的恢复更会使得牛市来临,股价攀上新高,而非流通股东反而会得到更多可以兑现的实际利益,不信的话,可以先搞一家公司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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