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民懿:实现全流通 还股市一片晴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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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 16:36 新浪财经 | ||||||||
--解放非流通股 还流通股东一个公平 臣闻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源不深而岂望流之远,根不固而何求木之长,德不厚而思国之治,虽在下愚知其不可,而况于明哲乎!--魏征
蒋民懿 前言 我个人认为中国股市如不解决股权分割问题,对股市目前的规范治理一切的努力都将事倍功半甚至是枉然,一切的创新和尝试都会使中国股市南辕北撤变得更加混乱和难以救治,都无法改变在现行发行规则下剥削和被剥削的“股东”关系,当人民清楚地认识到这种剥削关系之后,就没有再参与的必要,而去成为被剥削者,剩下的就是些具有赌徒心理的股民在赌自己的运气,干着虎口拔牙的危险“事业”。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想到股份公司说白了就是合伙做生意,现实中有你出100万我出1000万元资金赚钱两人平分,甚至你分的比我还多,这样的合伙你认为是公平的可以干的吗?真是笑话,有这样的吗?人们还参与这个市场已属无知,当他们慢慢清醒过来,不退出就是万幸了,还要有信心,请问信心从何处来呢? 我拿的是没贬值的真金白银的硬通货国币,而你拿的谁知道是一堆三奏六合的什么鬼东西,也许拿到拍卖市场上去卖一百万说不定还要打五折呢?最明显的是不论我交多少一到上市公司我的权益便大大缩水。叫股民信心从何处来,不退出已属万幸,还想拉二叔下水不成,鼓励股民入市实在不异于将他们往火坑里推啊!明知山有虎偏向虎中行,那是国民的赌性使然,并非投资热情和目前的股市具有投资价值,这样的赌性也值得鼓励吗?当初革命是为了剩余价值被剥削,现在中小投资者的现金在股市中被直接剥削,难道这样的股市还不能来一场革命性的变革吗?要记住股民不是愚民而是有相对经济头脑的一群经济精英。 正文 纵观中国股市起起落落,曲曲折折,风风雨雨走过的十多年,有贡献也有悲哀,但更多的是悲哀。的确不能否认它在国企解困中发挥过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股民为中国股市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无私奉献的爱国主义高尚情操。与此相反,部分大股东那贪得无厌的本性也暴露无遗,问题也就层出不穷,导致股市有关法律、法规在他们面前如同儿戏,形同虚设,再加上有关法律法规本来就缺乏可操作性,事前考虑不周,事后又缺乏防范,有的是合法不合理,有的更是法理两不合,以至怪事频出,中小股东的权益被剥夺殆尽。主要现象有: 1、低成本高控股,一股独大发挥出极不正常的杠杆效应(四两拨千斤); 2、上市公司成了大股东的提款机(非法或无偿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3、不正常的高额担保,相当于资金非法转移(转移支付,曲线救国); 4、内外勾结,违规坐庄,操纵股价(搭车收费套现); 5、高额分红直接套现(合法不合理,相对于出资额来讲,流通股东得到的微不足道,而对非流通股东来说却是暴利); 6、随意增发或放弃配股权(自己不掏钱却掌握着让别人掏钱的权利); 7、强抢明要,以情代法,无视宪法和法律的存在(郑州百文重组时流通股的无偿划拨); 8、虚假重组,操纵利润,待圈钱达目的后,一夜巨亏(得了钱不管公司死活,用巨额亏损来掩盖一切); 9、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灯下黑现象(本地人了解的不敢进,外地人实际是庄却在那里暴炒股价); 10、上市过程中的腐败同样难以避免(欲取先与); 11、最近推出的“以股抵债”,更是助纣为虐(披着羊皮的狼); 12、溢价发行,实际上就是在卖上市资格(公司的溢价早已包含在评估后的净资产中,如不上市,它能以高出净资产几倍的价格成交吗)。 等等。 以上是主要的,实际上手段和弊端要多得多,可谓是股民在国家的号召下,尽其所能,侍奉大股东,尽其所有,奉献给大股东,而部分人下岗后找不到工作也只好来这里碰运气,事已至此,呜呼唉哉!归根究底是体制和机制不合理造成的,其关键就是发行时同资不同股造成的,它使中国的股份公司有股份之名而无股份之实。所谓股份股份顾名思义就是出多少钱入多少股就占多少份而已。中国股市做到了吗!没有,这点已不需要讨论和说明,在此次“以股抵债”的大讨论中已暴露无遗。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各种所有制的企业都将取得平等的上市资格,上市公司也不再是单纯的国企了,随着形势的变化,市场经济的确立,股民要的就不仅仅是为国家作贡献,更多的是争取国民的公平待遇和平等参与社会投资的权利,所以,还股民公平给股东平等的时候到了。 前不久经济学家吴敬连说中国发生金融危机已不是遥远的“梦幻”,我说如不进行股市中的拨乱反正,中国经济必将废于中国股市的“崩溃”。为了国家的安定,为了中国经济继续保持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也为了全国人民的幸福和安康,在此我提出我的想法,供所有有识之士和有心之人参考。 一、暂停一切新股发行,改变发行方式(主要是定价方式),待新的发行方式规则确定后再恢复新股上市发行。我的看法是,对新股发行一律实行“四同”即:同资、同股、同权、同价,在法律法规范围内一步到位实现全流通。也就是以出资额决定所占股份比例,以拟定发行价确定持股数量。如某欲上市公司经评估后确定其净资产为15000万元,由于生产需要扩大或新项目开发投产的需要,需要发行股票向社会募集资金30000万元组成股份公司,那么新公司的净资产应该是45000万元,发起人(不管是国有、私营、还是外企)所占的股份就是 所占股份/总股份*100%=(15000万元/发行价)/(45000万元/发行价)*100%=15000万元/45000万元=33.33% 33.33%就是他所占有的控股权。至于它拥有的股份数量嘛!就要受价格的高低来定了,如以3元/股发行,它有 15000万元/3元/股=5000万股 而以5元/股发行,它就只能有 15000万元/5元/股=3000万股 不管价格高低它出的资金15000万元没变,其控股权也始终是33.33%没有变,只是所持股数量随着发行价定的高低而有多有少而已。这样对所有的股东都是公平的,上市后不管股价表现怎么样,价格如何波动,只要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它就可以自由买卖,即:既可以减持也可以增持,只要不违反市场的游戏规则就可以了,所谓的自由不管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是相对的,所以我觉得这是公平可行的、最佳的发行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资源的最优市场化配置,从而达到中国股市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的规范,彻底改变目前这个纯粹以资本为工具的数字游戏市场,结束股市中藩镇割据的混乱局面。 二、老的上市公司的改造。我觉得也必须坚持“四同”原则,但是问题要复杂得多,棘手得多,最主要是公司质量问题参差不齐,大股东又习惯了占小股东的便宜,你叫他不贪便宜他肯定会以为你剥夺了他的权利吃了大亏,这才是难题的真正所在。好在它们大多是国有股,本着不与民争利的原则,以国家的名义来解决问题就会变得容易得多。我的观点是以最简单的办法来解决最复杂的问题。首先,不管股票在谁的手上先将它们划归流通类和不流通类,然后从上市募集资金发行股票那天起,根据上市公司每年的分红派息和净资产收益率情况来动态累进计算他们各自的净资产值(到截止日期止,另附例具体说明),按同资、同股、同权、同价的原则进行缩股——以流通股每股净资产值为准即基准价来缩减非流通股;或细分股份——以非流通股每股净资产值为准即基准价来细分流通股,使流通股份增多。我偏向于前者,相对来讲它可以减少因全流通而导致股份数量的过分膨胀。 这样一来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三种情况:1、缩股后大股东仍有控股权;2、大股东缩股后失去控股权;3、大股东经净资产核算后净资产为0或负值,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主要是分红透支和亏损造成的)。这就需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管理权的交接,管理权如处理不当必将使上市公司陷入管理上的混乱。我用设置过渡期的办法来解决,就象政府换届一样,在证监会指定部门(如地方国资委或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督下由公司现任领导班子在指定的时间内主持召开新的股东大会,根据新的控股情况确定新的领导班子(主要是懂事会、监事会等),完成新老领导班子的交接任务,交接前原管理层仍对公司负管理上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是在具体的缩股过程中由于既得利益影响,大股东不愿缩股或大股东净资产为负值即透支的情况怎么办的问题。我认为特殊问题必须用非常手段来解决,大股东不愿意的一律采取由国资委出面国家收购的办法加以解决;对透支的我认为国家有权注销其股东资格,触犯法律的还得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由其他股东依控股权行使相应的管理权,类似于国外的政府解散重新组阁,由证监会指派专门机构负责直接进入过渡期操作,对透支部分视情况而定,公司可以维持生产还有转机的由新公司继续经营并承担新股东应承担的相应债务,不能继续的令其破产。 第三、解决大股东欠款问题。待缩股后由调整后的上市公司依法继续追缴,如大股东无力偿还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当然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以平仓的形式卖出其股票,将卖股所得作为偿还金偿还债务,这又有什么不可呢! 以上就是我的观点,要规范中国股市当然需要标本兼治。此乃治本之策,本不固光治标能治好者,自古及今未见有也。 附:缩股案例如下 近来由于“以股抵债”的原因,大家对电广传媒这只股比较熟悉,我就拿它为例吧,98年它发行时是以净资产13716.89万元为股金,折成10000万股,既每股价1.3710元,流通股为5000万股,出资45900万元,每股价9.18元(这里说的每股价才是真正的每股含金量)。以下分年计算: 99年: 10转赠3后 不流通每股由1.37元变为每股10.55元 流通股每股由9.18元变为每股7.062元 当年净资产收益率为11.37%,到年底时它们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 不流通股 1.055+1.055元*11.37%=1.175元 流通股 7.062元+7.062*11.37%=7.8649元 2000年: 增发5300万股后 增发价 30元/股 不流通股股数为13000万股 1.175元/股 流通股股数6500万+5300万=11800万股 价格为(6500*7.869+5300*30)/11800=17.81元/股 10派3元后 不流通股股数为13000万股 1.175-0.3=0.875元/股 流通股股数11800万股 17.81-0.3=17.51元/股 当年净资产收益率为6.19%,到年底时每股净资产分别为 不流通股 0.875+0.875元*6.19%=0.93元 流通股 17.51+17.51*6.19%=18.59元 2001年: 10派2元后 不流通股股数为13000万股 0.93-0.2=0.73元/股 流通股股数11800万股 18.59-0.2=18.39元/股 当年净资产收益率为3.28%,到年底时每股净资产分别为 不流通股 0.73+0.73*3.28%=0.75元 流通股 18.39+18.39*3.28%=18.99元 2002年: 10派1元后 不流通股股数为13000万股 0.75-0.1=0.65元/股 流通股股数11800万股 18.99-0.1=18.89元/股 当年净资产收益率为1.73%,到年底时每股净资产分别为 不流通股 0.65+0.65元*1.73%=0.66元 流通股 18.89+18.89*1.73%=19.22元 2003年: 10派1元后 不流通股股数为13000万股 0.65-0.1=0.55元/股 流通股股数11800万股 19.22-0.1=19.12元/股 当年净资产收益率为1.99%,到年底时每股净资产分别为 不流通股 0.55+0.55元*1.99%=0.56元 流通股 19.12+19.12*1.99%=19.5元 10转增3后 不流通股股数为16900万股 0.56/1.3=0.43元/股 流通股股数15340万股 19.5/1.3=15元/股 从以上动态计算过程来看 目前电广传媒不流通股每股的含金量只有0.43元/股 而流通则高达15元/股 如按“四同”原则缩股 不流通股可缩成 (16900万股*0.43元/股)/15元/股=484.47万股, 总股数由原来的32240万股变为484.47+15340=15824.47万股,缩减了51%, 原不流通股东变为流通股东的控股权由16900/32240*100%=52%下降到484.47/15824.47*100%=3%这就是它应得的控股权,而原流通股东的控股权之和则由48%上升到了97%。 在这一过程中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并未改变,只是控股权发生了变化,此降彼升,看似有得有失,实际上是股权的还原,是物归原主,是一个由不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还权的过程,并无任何侵权和占便宜之事,股权本该如此分配。至于缩股前的吃亏占便宜之事,乃制度性缺陷造成的,如不违法可以过往不究,如有触犯法律法规的必须依法处理,才可避免混乱。 想想看这样一算一缩,中国股市曾经是多么可怕和不公啊!电广传媒还从没亏损过呢?要是还出现了亏损的公司就更看不得了,以3%的出资控制着整个上市公司,它能不出问题吗?这样看来证监会公布的1992年到2003年中国股市投资结果,在这12年间,流通股东亏损6300亿元,而非流通股东收益却高达10000亿元,就再正常不过了(这还仅仅是投资亏损,要是加上二级市场的炒作亏损那还看得,当然二级市场的亏损纯属操作问题,是市场行为在不违规的情况下不属管理层的责任),光流通股东出资额的利息就足够他们享受的了。这才是真正玩的空手道,耍的是空手套白狼,凭的是四两拨千斤,结果是流通股东的资金被大股东无偿私有化了,奇怪的是从目前法律法规上它又是合法的。苦啊!生为中国股民,我看着都怕,难怪这么多忧国忧民的专家学者还有象我这样的业余股民都在出谋划策也没办法规范中国股市啊!!!我真为领导们担心,这难道还不象把中国股市、中国经济放在定时炸弹上吗??? 后记 当我将案例展现出来后,我才真正惊叹!中国股市乃天下第一大怪胎,在公司净资产确定后,在募集资金一定的情况下,发行定价越高,公众出资越多,反倒使控股权降低,简直是岂有此理。我就想到生活中当某人怀有怪胎或产下畸形儿时,必采取三大措施予以挽救。1、请最好的医生用最好的药加以调治,必使其恢复正常,这一过程往往是不记代价的;2、果断处理,坠胎重来;3、一不小心生了下来必得精心护养,尽量使其象正常人一样健康成长,请专人监护使其不得对社会造成危害。看看我们对股市这个怪胎、这个畸形儿又是怎样的呢?可以用一句话来讲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任其发展,危害社会,祸国殃民。长此以往,中国经济必将在中国股市这个怪物的引领下走向崩溃,它决不是什么骇人听闻,唯恐天下不乱的怪论。如照此方案执行,中国股市目前的价格是低了而不是高了,关键是要剔除非流通股虚设的股份泡沫,能不能够剔除这部分泡沫,不是能与不能事,关键是看高管层为与不为了。 就在今天我冥冥中看到听到有人在拼命摇着祖国这个沉睡中的母亲,大声呼喊着妈妈 妈妈 快醒醒呀!房子要着火啦!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来信finance2@staff.sina.com.cn, 或致电:(010)82628888 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