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股权分置新思路:你流通 我分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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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 16:22 新浪财经 | ||||||||
隋吉林 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已经是社会的共识,各种解决方案据称有数千种之多,但是市面上见到的大多缺乏可操作性,现在需要的是具备可操作性的简单易行的解决方案。在这里提出一种“你流通,我分成”的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新思路,供大家讨论,供政府和上市公司参考。
一、方案内容 简单地说,“你流通,我分成”就是非流通股在进入A股市场时,将其变现所得按一定比例无偿转给流通股东,以弥补流通股东在流通份额增加时可能产生的损失。具体方案如下: 1、关闭非流通股转让市场,所有股票流通必须经过A股市场。 2、所有上市公司召开解决股权分置(股票减持)会议,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分别议定年度减持进度(每年减持比例不得超过股票总额10%),和按市场价减持变现后无偿转给流通股东的分成比例(比例不得低于30%),双方达成协议后进行公告;无法达成协议时非流通股不得转让、流通。 3、双方达成协议后,非流通股股东内部商定各自减持份额,并将一年期减持份额转入指定减持特别帐户(只许卖出)视市场情况上市流通,所得按期按比例转入非流通股股东帐户和流通股股东分成权益帐户。希望优先减持变现的非流通股股东,可按高于协议分成比例的优惠分成比例与流通股股东达成协议,取得优先减持权。 4、减持特别帐户和流通股股东分成权益帐户(每家上市公司一个,证券会托管)状况,随上市公司半年报和年报每半年公告、分红一次(建议对此分红豁免所得税)。 5、非流通股股东当年没有完成的减持份额,自动转入下一年度并在年报中予以公告。 二、方案基础 “你流通,我分成” 的解决方案,是符合市场经济的契约经济特点的。如果维持现状,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都无权提出任何要求,即便这种股权分置是不合理的;如果改变现状容许非流通股按市场价格进入流通,必然在非流通股股东实现不当得利的同时,增大股市供应量,打压市场价格,造成流通股股东损失。这种损失由非流通股股东在实现利益时予以补偿是合理的。 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就股权分置问题达成新的契约后,股权分置问题事实上已经解决,非流通股理论上都是流通股,只不过需要按照进度分批进入流通。 三、方案优点 1、简单易行,便于操作。本方案只需议定减持额度、进度和分成比例即可实施,是最简单的方案;同时由于是市价减持,不纠缠陈年旧帐和净资产等其他方案必须考虑的因素,便于操作; 2、把理论上的全流通和实施中的阶段性以及减持操作时的隐蔽性结合起来,化大震为无形,有助于市场稳定,减少动荡和暴利机会,持续性地改善市场环境,增强投资者信心。 3、统一了流通市场,减少了市场混乱。 4、可以形成国家、企业和中小投资者三者共赢局面:国家通过股市稳定可以增大直接融资比重,通过减持实现资源重新配置;非流通股股东增强了资本流动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保护。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来信finance2@staff.sina.com.cn, 或致电:(010)82628888 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