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莫让保护基金变成伤害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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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 17:42 新浪财经 | ||||||||
皮海洲 根据今年2月份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在股票、可转债等证券发行中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时,所有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将作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之一。不过,由于央行于3月17日正式宣布将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由1.62%下调到0.99%,因此,这投资者保护基金可谓是“出师不利”,刚刚扬
这无疑是一个“馊主意”。不错,推出网上申购,取消现行的向二级市场投资者按市值配售的发行方式,确实可以增加冻结资金的利息收入,增加保护基金的来源。因为在此前所进行的网上资金申购时期,投资者为了中签,通常打进几十倍、上百倍的资金申购新股,一只新股IPO的申购资金达到2000亿元非常常见。如果平均申购资金为1500亿元的规模,据此推算的利息(按照3日计算)为1237.5万元,按照一年发行100家计算,可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筹集资金约12.38亿元。只是如此一来,这保护基金就不是保护基金了,而是变成了一种“伤害基金”。 应该说,目前的投资者保护基金更主要还是一种“券商风险补偿基金”。该基金主要是针对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造成大量资金黑洞所引发的赔付问题,其用途仅限于依法设立的券商破产、关闭或撤消时,赔偿其客户资产因证券公司非法动用所遭受的损失,如投资者证券保证金损失。而从这一用途来看,它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无真正的保护意义。因为在没有保护基金的情况下,投资者的保证金有政府部门来买单,而有了保护基金后,只不过买单人发生了变化而已,广大的投资者并不能真正地感受到有多少保护。 相反,取消市值配售的发股方式,而改为网上资金申购,这是对二级市场投资者利益实实在在的伤害。想当初,新股发行恢复市值配售的发股方式,其意义就是用新股发行的方式向二级市场投资者进行一种补偿。因为总体说来,新股中签的收益远远大于风险,是一次获取收益的机会。因此,把这样的机会留给二级市场投资者,这显然是对二级市场投资者利益的一种保护。虽然这种补偿总体来看金额有限,但没有了这笔补偿,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将会亏得更多。如今,如果管理层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息而取消市值配售的发股方式,改为网上资金申购,那么,这无疑是对二级市场投资者利益的一种牺牲。如此一来,这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收入来源增加了是不假,可同时也损害了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如此这般,这投资者保护基金岂不是变成了投资者伤害基金了么? 也正因如此,笔者以为,改变市值配售的发股方式为网上资金申购,以增加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息收入、扩大投资者保护基金来源的做法并不妥当。扩大投资者保护基金来源还需要另寻其他渠道。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来信finance2@staff.sina.com.cn, 或致电:(010)82628888 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