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江:也谈谢百三一揽子解决全流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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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 17:22 新浪财经 | ||||||||
刘春江 全流通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全流通是万万不行的,这个观点基本已取得业内以及高层的共识。但对现下流行的各种全流通主流方案我一直持有不同看法。近来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谢百三教授发表了一篇文章《温吞水模式? 再说“一年一波行情”》里面有一段话就是谈这个问题的,文章说“相当多的人把希望寄托在国有股减持与全流通上,甚至要”两会“期
全流通方案林林总总,让人眼花心乱。你要纠缠死理,追根溯源,就会如同刻舟求剑,万难如愿。因此要求可行的方案必须是简洁明了,不拘小节,利用市场化这把快刀宰此乱麻。华生的认沽权证全流通方案的可取之处就是它从市场化解决问题的方向上说是对的。但认沽权证方案没有一揽子解决全流通问题,而且通过分析化简这个认沽权证方案,可以看出它和我02年发表的一个一揽子解决问题的《责任量化补偿的一夜全流通方案》有基本相同的模型。本可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但由于华生的方案化简为繁,将不确定风险无端放大,也因此他只想先试点而不敢一揽子解决问题。我今天要谈的也就是关于我和华生教授两个有相通之处的全流通方案。 行于不行权当抛砖引玉,希望能引起大家对此类全流通方案的关注,有共识者一起献计献策,看看是不是能找到谢教授所说的“必须一揽子全部一齐改”的完美方案。 大家可以先看看本文后所附华生的认沽权证全流通方案以及我于02年发表的<责任量化补偿的全流通方案>。以便于下面的分析。 看完华生的方案我们就可以先对其进行简化分析,该方案(认沽权证方案:1 上市公司向交易所申请,向流通股股东每股发行一份认沽权证。依惯例权证行使价为该股在此前的一个市场均价如一月、一季、半年或一年或该均价在一定幅度内的修正价。2 交易所受理申请,本着重点保护社会公众股合法权益的原则,审定行使价,批准发行可换股的认沽权证。3、股票复牌,认沽权证同日发行流通,该公司非流通股同时恢复可流通权。4认沽权证可采用美式,即权证持有者随时行权,或采用欧式,即权证持有者到期行权。行权时上市公司不支付现金差价,而是按认沽证行权价与股票市价的差价行权转为流通股。认沽权证的有效期限可设为三个月或半年。5自改革开始,新股发行一律采取有固定锁定期的全可流通方式。)所说的“行权价”其实说白了在一个平衡市里也就相当于没全流通竞价前原股票收市价,下面我们就用“全流通前原股票收市价”来代替“行权价”,这样便于理解。第4条具体补偿方式就是“全流通前原股票收市价”减去“全流通后股票竞价结算日的市场价”的差额进行转股补偿。当然,假使“全流通后股票竞价结算日市场价”高过原股价也就不存在什么补偿了,也就是作者所谓的含权。 还有该方案补偿的最大限度,理论上讲就应该为“全流通前原股票收市价”到股票跌到“零”的差价。也就是最高为100%。从这个道理上讲,岂不是让流通股东乐死?非流通股愤死?管理层又岂可答应?且慢,华生又提出了个认沽权证的东西让全流通的竞价混乱化。我们再分析一下认沽权证就会发现,进入全流通竞价后,将是“得权证者得天下”,因此一但大股东能收集掌控住了认沽权证就可以操纵股价获取利益。对权证展开的争夺战将变的很复杂。而我们再简化分析,这个认沽权证其实是个多余的东西,因为从补偿或含权的原理上讲,将一开始的补偿的对象就锁定住,比如将认沽权证锁定不得流通其实是不影响任何原则的。当全流通竞价一开始,原股票持有者,即锁定身份的被补偿人按其认可的全流通价格卖出股票,今后到结算期股价高于或低于他的卖出价的收益或损失当然是他市场化操作的结果。如此看来,华生的认沽权证全流通方案中的认沽权证不过是个混乱局面的画蛇添足罢了。而一但去掉了这个叫“认沽权证”的东西,再看这个方案和我的责任量化全流通方案就很近似了。区别仅是如下两点: 1、《责任量化补偿的一夜全流通方案》将政府责任量化为最大33%,而不是华生的100%。这很重要,由此所有的风险进入可控装态。华生方案巨大的风险也是华生担心之处,所以他一再申明要在牛市里解决问题,想以此化解风险。而且这个一揽子方案也不是华生所说的政府命令型方案,同样是个市场化方案,因为随后进入的就是个全流通竞价阶段。 2、责任量化全流通方案是一夜全流通方案,也就是一揽子解决问题的方案。华生之所以没提出一揽子子解决问题,受困就是认沽权证方案将简单事物复杂化了,将可控风险放大化了。因此也就只有了试点没了一揽子子解决问题的自信。 附文: 刘春江:《责任量化补偿的一夜全流通方案》 华生:《股权分置的市场化分散决策原则和方案》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来信finance2@staff.sina.com.cn, 或致电:(010)82628888 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