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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江:责任量化补偿一夜全流通方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16:09 新浪财经

  刘春江

  这个责任量化补偿全流通方案讲求大局观,不拘小节。

  在现下林林总总的方案中也许你已厌倦了,但笔者的方案简单明了,快速全流通。首先,我先明说我的观点。 

  1、真正的多赢是不可能的。即使政府想,但在具体操作上也做不到。因此,我认为能 够做到相对稳定就可以,这一点必须面对现实。 

  2、方案不能过细,过复杂。否则,困难重重,不利于操作。(如张卫星的方案,迎合了广大股民,但犹如水中月,镜中花,可望不可及。这一点,你只要进行细化操作分析,就会发现。) 

  3、全流通的目的主要是建立真正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还股市本来面貌及功能,在WTO后,时不我待,这其实就是在抢救中国的企业和中国的经济。 

  4、全流通和国有股减持是两回事,全流通后不是全减持。 

  5、任何渐进式的方案都是非常危险和残酷的,就象现在也有三无概念股,你能说它是市场化的全流通价格吗?关于这一点,这里我暂不详解。

  6、本身“补偿”就是不应该的,这有违市场原则。但由于一个特殊的原因,所以还要有所补尝。(注,我知道从严格理论上讲,这话有些不讲理,但没办法,我们要直面中国特色的现实)且补偿是可以定量的。分析如下: 

  回想一下,当年(97年)深指从6000多点,短短几天之内便跌到3000点,所有股民并没有迁怒于管理层,为什么?因为没有人去政策造市。而如果没有政策造市,也就不会存在索要“补偿”的问题了。因为当年说国有股不流通,并没有说永远不流通。其实这一点所有参与者也心知肚明。至于 你要高价买股是你个人的事。“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市场就是如此。现下的主要原因便是政府不该于沪指1500点时出台“恢复性上涨”的造市政策。至此,找到原因,就可定量了,2200点到1500点是700点,也就是说政府应对这700点负有责任,但现在股市已经是1500点了,如何补尝呢?我们再看700点差不多是2200点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在一个规定的基本点位,只要补偿它的三分之一就可以了。 

  “刘氏责任量化补偿全流通方案”具体内容: 

  1、证监会公布在某一日收市后所有上市公司流通股票的持有者为全流通后可获补尝的老股东,并进行统一登记,所有股票于此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原股价”。(或按之前连续若干交易日股票均价做为“原股价”)在下一个交易日,则所有股票将按预期全流通进行竟价。 

  2、待股市按预期全流通竟价运行若干天,再于某交易日后,于管理层认可的点位上(注意:具体时间不确定,其决定权由管理层掌握,使得这里有很多“后门”对平稳股市起至关做用,但必须在方案操作前对投资者言明以体现公开,我后面还有详解。这也是此方案的精华之一)证监会公布在收市后所有股票的收盘价为“现股价”。“原股价”减去“现股价”差额为补偿价,但对于补偿价超出原股价三分之一部分,则不于补偿。 

  3、非流通股东在此竞价其间所抛出的股份套现款帐户由政府暂时锁定,不得提取。待确定每只股票的补偿价后,即可以运用缩股,扩股,现金等方法马上展开补偿行动。对于完成补偿工作的股份公司,其原非流通股东锁定套现款帐户解除锁定。今后还需减持的国有股待国家审定后可随时交由一支减持基金进行市场运做。(其它方式也可,因为全流通工作已完成,其它的问题都好解决。) 

  可行性分析: 

  关于“操纵价格问题”不会存在,即使有也不会被放大。理由:1 此方案是一夜流通方案,由于整盘出动,相对来说操纵资金变小。(如果有操纵资金的话。)2 向下操纵,由于有了“三分之一”补偿底价护底,使向下操纵失去意义。向上操纵,无论是三分之一价上还是三分之一价下操纵都会变为是一种公平的市场行为。而不会是“操纵”。3 由于具体确定时间由证监会自由掌握,会对操纵者变的不利而迫使其不敢妄动。 

  此方案留有足够的“后门”可使管理层平稳过渡。理由:1管理层最怕的是不稳定,即股市狂跌,股民不满。在此方案中,“三分之一”补偿价并不高,管理层可以接受。由于有了“具体确定时间由证监会自由掌握”和“三分之一”补偿价这两点,管理层可事先言明政府发展股市的信心,使的市场投资人不敢任意抛售,一怕低价抛售后不知何时万一出台利好。二是高于“三分之一”补偿价得不到补偿的制约。2 “三分之一”补偿价具有历史的合理性,如同当年的6000点到3000点,会得到市场大多数市场参与者的认可,有利于股市的平稳过度。 

  3、如果管理层不认可预期全流通进行的竟价股指,则可拖延“确定日”,可通过调控手段来达到一个认可的指数再确定补偿价“确定日”。 

  此方抓住全流通的目地和本质,简单明了快速可行。 

  当年发表时有些话说的不太妥,但思路是没变的,具体的小地方可以变通。如补偿比例可以降低。 

  政府承诺补偿33%的底线,其实实际操作中不会有这么多,大概20%。可以在股市打压低点后推出此方案,在抬高股市后确定“现股价”,则补偿更少。 

  由于以前很多问题积累,如法人股,国有股的场外买卖,MBO等造成的补偿难题,这个方案都可以解决,确定好所有股票的补偿价后,管理层就可以对这些阻碍补偿困难的主体施加压力,谈判,说理,以达到通过缩股,扩股,现金等方案尽快进行补偿。对于实在无道理和无能力补偿的公司,则国家要承担补偿义务,因为这是政策造成的,一切前提是要保障股民的这一点微薄的补偿尽快实现。总之具体的操作很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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