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纵论马志平事件三大教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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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 17:15 新浪财经 | ||||||||
顺风/文 日前,各大媒体纷纷报道,因涉嫌通过关联企业转移熊猫电子资金,熊猫移动前总经理马志平被南京市公安局经案支队正式立案侦查,有关前期调查工作已经展开。 根据事态到目前的进展情况,公开信息给我们带来的思考仍然已经足够的沉重。
手机厂家和手机牌照监管部门的教训 去年底,马志平参股24.94%和吴志建以及上海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控股的南京宽频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上海易美通信解体成为本次事件的前奏。按国家“5号文件”规定,生产手机厂家必须经信息产业部发放许可证方可进行生产。但是上海易美通信公司早就违反该规定通过贴牌进入手机业,易美在打品牌时总冠上“熊猫易美”,而对外声称则是“熊猫手机”的一个子品牌,由易美公司包销。熊猫手机甚至在国内所有厂商中惟一公开承认自己有被贴牌现象存在。 目前,易美欠经销商的外债至少在4000万元以上。而南京熊猫(资讯 行情 论坛)去年中报披露,易美欠南京熊猫逾1.62亿元应收货款。 出于维护自身品牌形象的考虑,目前熊猫已经“兜”下了易美手机销售市场上的全部售后服务。 熊猫有关高管声称:“易美事件的巨大伤害不在于易美欠熊猫多少钱,而在于熊猫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今后,熊猫电子集团不会再让其他企业贴牌经营,这不仅是对熊猫集团负责,也是对消费者负责。” 对此,我们不由疑问,作为行业龙头企业,视国家的法令的权威性、严肃性何在?难道我们都得在巨大的损失发生之后、在血的事实面前,才知道遵照政府文件规定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吗?同时,“5号文件”规定的酝酿、颁布过程自然体现了政府规范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而上海易美通信解体所带来的对于熊猫的负面影响和损失也历历在目,在熊猫公开宣称自己有被贴牌现象存在之际,国家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为何安之若素,他们采取行动了吗? 国家手机牌照制度政策的作用,不仅仅体现在制订和颁布,更加重要的是体现在监管层执行监督的过程之中。对此,无论是行业内的大企业,还是信息产业主观部门,从熊猫事件中,都必须三思。 民营企业资本运作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责任教训 南京熊猫2004年半年报显示,当时公司为马志平任董事长的江苏天创提供资金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6.88亿元;江苏天创欠南京熊猫货款5.94亿元。此外,马志平时任总经理的熊猫移动还擅自为江苏天创4.24亿元的贷款提供担保,再加上上海易美欠的1.62亿元,总额已经超过了18亿元。而2004年上半年,江苏天创主营业务收入仅为19903万元,前三季度实现利润383万元。一旦江苏天创无力偿还债务,仅上述三项就可能使南京熊猫面临170580万元的或有负债。 另据业内人士的统计,由于马志平而牵动的复杂资本关系与交易,实际损失并不止上述这些,可能总共将使熊猫移动背负近12亿元的关联债务,将其拖入巨额资金黑洞。 如此巨额的资金是如何流失的呢? 根据目前公开的有关资料,2002年,南方建材(资讯 行情 论坛)幕后庄家袁承安说服马志平拿出2亿元资金进行股票投资合作,从此马志平陷入了一个资本市场的无底黑洞。2004年8月南方建材崩盘,袁承安现已潜逃国外。 由此可见,马志平涉嫌从熊猫移动挪用的数以亿计的资金,其中很大一部分系因与南方建材幕后庄稼联手操作股价失败而导致巨额损失。随着事态的发展扩大,目前陆续已经有南京熊猫、上海科技、西藏金珠(资讯 行情 论坛)和中科健(资讯 行情 论坛)四家上市公司牵涉进来。 马志平对于资本运作的兴趣,不是由于他对资本市场的专业特长。至今我们也无法判断多年他提高给袁承安第一笔2亿元资金联合做庄的动机,是为了更 好的发挥闲置资金利用效率,还是为了谋取超额暴利,还是其他原因,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在马志平迈向了出资做庄的深渊后,他只有被南方建材的资金黑洞一步步拖垮。在不断的恶性循环中,他只有以江苏天创用各种手段从熊猫移动抽挪资金。在这个过程中马志平的作用既是负面的和消极的,同时也是可悲的。 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总是会给人民带来很多很大的诱惑,从近年的世纪中天(资讯 行情 论坛)、新疆德隆等恶意做庄事件,我们总是可以看见民营资本在暴利和扩张的诱惑下,在自己并不熟悉的领域,盲目的以资本市场给予的过大的资本权力演绎出一幕幕玩火自焚的悲剧。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引起教训的,不仅仅是马志平们,作为二级市场的监管者,难道不应该进行反省吗?如果在南方建材做庄伊始,监管部门就能够对如此明显的联手操作股价行为采取措施,如果在2002年之前南方建材的泡沫就已经在监管者有力的打击下破灭,那么马志平所引致的熊猫手机危机和损失规模还会如此大吗?如果知道南方建材的高度控筹最终必然不可能避免本亏的结局,那么证券监管部门又何来投鼠忌器之忌呢? 同时,对于上市公司南京熊猫的监管工作,对其子公司熊猫移动的监管无疑应该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在熊猫移动资金从2003年开始被恶意挪用的长达两年多的时间中,在关联方涉及10数亿的巨额资金的流向面前竟然没有才爱区任何干预措施,即使以如此巨大资金被用于孤僻操作的事实和其恶劣后果来论,有关证券监管部门能够说自己做到了称职吗? 相信,熊猫危机不仅仅应该追究马志平的责任,难道证券监管部门就没有责任了吗? 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责任教训 2004年12月,易美事件发生以后,面对易美事件带来的巨大负面效应,熊猫集团终于坐不住了,熊猫移动组建了新的8人决策管理委员会,统管熊猫移动通信实业有限公司、熊猫通讯发展公司、江苏天创通讯实业有限公司,并且决定今后在面临重大决策问题时由该委员会集体决议。而在此前,熊猫移动的内部治理结构显然是很异常的——虽然熊猫集团是熊猫移动的控股股东,但实际上是马志平一人说了算,实际上早就造成了董事会形同虚设的事实。在马志平利用熊猫移动挪用巨额资金的过程中,南京熊猫站在大股东的角度,并没有行使什么约束力加以限制,更没有规避风险的具体措施。 按照熊猫移动新任董事长周振宇的说法,“熊猫是个国企。”可是现在无情的事实是,多年被盛赞为“国企与民企的经典合作”的马志平和熊猫的合作,给熊猫几乎带来灭顶之灾,更形成了国有资产流失的巨大黑洞。 所以,我们首先产生对于熊猫集团这样的疑问,在集团内有产权纽带的子公司、孙公司的内部机制建设、关联交易监督授权机制建设和董事权力的有效行使方面,他们的工作到位了吗? 我们也产生这样的疑问,作为终极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南京市财政局(国资办)在整个事态恶性发展的几年中,究竟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对于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保护、国有大股东监督重大决策权利的行使、国有企业所控制的社会资本的外边控制、产权结构中层层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检查,他们的工作到位了吗? 而地方证券监管部门,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内部治理、内部控制制度的晚上、监督和检查方面,他们的工作也到位了吗? 上述三大方面的教训和问题的产生,暴露出了我们国内资本市场监管、公司治理、行业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诚信建设等诸多方面的漏洞和缺陷,相信随着事件的进展,更多真相将浮出水面。希望通过这样又一个血的教训,能够为提高各级各部门政府的综合执政能力,从反面提供一个生动的教材。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来信finance2@staff.sina.com.cn, 或致电:(010)82619898 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