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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强:证券市场需要科学发展观(16)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 18:26 新浪财经

  韩强

  (四十三)长虹受了几次骗!

  最近,美国APEX公司拖欠长虹40多亿人民币难以归还,长虹由于应收账款计提和短期投资损失,公布了2004年度预亏提示性公告,引起市场波动。

  2003年3月5日,《深圳商报》一篇《传长虹在美国遭巨额诈骗》的记者署名文章。随后,长虹也做出了相应的公告。声称:此文纯属捏造,文中所述情况与公司的实际不符。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各项业务蓬勃发展,应收账款情况正常。现在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表示,APEX公司欠长虹的4.6亿美元款项,估计能够清欠其中的1.5亿美元以上。刘海中还表示,此次公司大幅撇账并不意味着其余欠款不能追回,只不过是到年底结账的时候,必须向股民、政府及有关各方有一个交待。现在才说要有“一个交待”,人们不禁要问:长虹对广大股东负责吗?

  据报刊披露:APEX公司的季龙粉以老套的手法,先是发誓承诺,货物到手后,就找各种理由不付款。几年来的受害者包括四川电子进出口公司、上海电子进出口公司、武汉电子进出口公司、宏图高科(资讯 行情 论坛)、江苏新科电子集团DVD产品出口代理商---中国五矿进出口公司以及季龙粉家乡常州的一家喇叭厂。中国五矿还与APEX对簿公堂并于2002年底胜诉,目前,该案仍在执行中。这在业界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为什么长虹还要与APEX公司合作?

  业内分析的理由大致有两方面,一是长虹急于国际化;二是长虹老帅倪润峰在2001年初复出后急于扭转严重下滑的公司业绩,而在国内市场环境既定的情况下,加大国际市场的销售就成了不得不走的路。长虹这次的“灾难”正是其在国际化道路上之中所累积下来的。

  其实,更早在与郑百文的合作中,长虹就吃过亏,为什么不接受教训呢?现在如果仅仅用“被骗”来找借口,显然是很难说清楚的,因为APEX公司多次不付钱,为什么长虹还发货?特别是在2003年《深圳商报》已经揭露问题时,长虹不但不接受教训,反而说“纯属捏造,文中所述情况与公司的实际不符”。这就更更让人质疑。

  长虹“受骗”不止一次,而是多次。早在2000年2月15日《商务早报》就刊登文章《诈骗长虹千万元大案揭秘》,1999年12月,曾潜逃至菲律宾、澳大利亚两年之久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水阳被绵阳市公安局抓获。曾经轰动绵阳的“长虹”被诈骗1000余万元大案告破。苏伟、岳国杰、蒋建平、韩慧、陈水阳等十余名案犯全部落网。

  事情的经过是:1997年夏天,在淄博市某豪华大酒楼包间里,山东汇城实业公司的老板李耀明、米波等人正宴请长虹驻淄博销售公司经理杨军。酒过三巡,李耀明压低声音对已显醉态的杨军说:“兄弟,哥哥给你说个赚钱的事儿!哥哥有朋友能够办到汇票,看在你我兄弟一场,你出钱去买汇票,让你赚点利差。”

  手上掌握着大笔可短期周转的贷款的杨军想到自己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何不大捞一把。于是,他以1171万元现金支票换回了3张金额共计1285万元的承兑汇票。杨军满以为这一倒手就可赚114万元。哪知他想赚利差,而汇城公司却无本万利地赚走了本金,这本金还是长虹公司的销售贷款。

  正是由于内部人才使长虹“被骗”,案子破了,长虹公司的销售贷款被追回来了,但是长虹并没有接受教训,让郑百文的“产、销、银”一条龙骗过,现在又让APEX公司的季龙粉骗,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长虹总受骗?

  (四十四)宝钢不缺钱也要增发

  2004年4月份,宝钢曾宣布没有新的融资计划,8月12日,宝钢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董事长谢企华北京宣布拟增发不超过50亿股筹资280.2亿元,向宝钢集团公司收购钢铁主业资产,实现宝钢整体上市,宣称要做世界第三大钢铁企业。当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表示:加快中央企业股份制改革步伐,可以借助于上市公司的平台使一部分具备上市条件的中央企业做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李荣融表态之前,国资委副主任李毅中也曾表示,除宝钢外,还有神化集团、中国铁通、中国诚通、中国医药、中国高新投资等6家中央企业目前也正在建立各自的董事会,从而为整个集团的整体上市扫平道路。国资委负责人是否与证监会打过招呼,不可得而知,但是要在今后进行大规模融资的计划,进一步引起了市场的恐慌。

  2004年11月30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答记者问时说:前不久宝钢的整体上市,实际上本来是一件非常好的事。当然,现在要总结的话,我认为要总结的就是我们沟通得还不够。一部分人认为,我们宝钢主业整体上市是“圈钱”,我可以说宝钢不缺钱,实际上国外许多战略投资者要买它的股,而且要的数量不小。所以,有一部分人有一种意见,宝钢这么好的企业,不应该把它的股都放到国外去上市,应该放在国内,让国内广大的投资者能够买到优质的股票。但是,另外一部分人认为是在国内“圈钱”。你说的扩容的容量,现在不同的人对容量也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认为容量很大,但是我想做的就是希望大家都高兴,因为只有大家高兴,我认为才有前程。(《李荣融介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情况》2004年11月30日《中国网》)

  我们认为,李荣融同志的讲话仍然是过去那种证券市场为国企服务的观点。

  2004年8月25日《上海证券报》记者杨大泉的在《企业集团入市偏谨慎》一文出:在已公布半年报的1115家上市公司中,有57家上市公司10大流通股股东名单中出现了宝钢、申能、上汽、中集、中航等大企业集团,其中宝钢与申能的表现尤为突出,目前这两家集团已经成为25家上市公司流通股大股东。文章还列出宝钢系重仓股15只。

  2004年9月16日《北京青年报》报道:中央汇金、中国建银投资、国家电网、上海宝钢和中国长江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资讯 行情 论坛)5家国有企业发起人设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分别出资30亿元。既然能有这么多钱参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什么还要再融资?

  同时,我们认为李荣融同志所说的宝钢增发的理由也很牵强。

  如果是外国人要买宝钢公司的股票,有人建议到国内发行,这就是理由吗?如果这也是理由,那么任何一家公司也可以这样搞增发了,这不是公开的圈钱,又是什么?其实,这样的理由是强词夺理。如果外国人真的要买,那就让他们参加QFII,来买宝钢流通股吧!只要价钱合适,股民就会把手中的股票卖给他们。请说出外国的购买者来,不要故弄玄虚了!谁都知道,在内地发行股票要比在国际市场上发行,价格要高得多,这才是宝钢不缺钱要搞增发的理由。

  我们认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首先在在于示范作用,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不增加国家和人民的负担,积极地为国家和人民创造利润,认真建立现代化的企业制度,防止中航油事件的出现。在上市公司中,国有控股公司要做诚信的模范、厉行节约的模范、严格管理的模范,不缺钱的公司不要搞大额增发。要有全局观念,在证券市场十分低迷的情况下,仍然推出大额增发方案是不利于市场稳定的。我们诚恳地希望A股市场的国有控公司率先做出示范,真正从市场的全局出发,从广大投资者切身利益出发,认真做到保护投资利益,要明白水能载舟,亦能复舟的道理。如果哪一家公司能够率先停止增发、配股,我们广大投资者热烈鼓掌欢迎。我们要说一句;为了证券市场早日走出低迷,请停止增发、配股。

  (四十六)上市公司高管为何大批落马

  今年1月上市公司出问题,引起各方面关注,28天11人落马。

  东方创业(资讯 行情 论坛)前副总陶洪:涉嫌违规贷款。山东巨力(资讯 行情 论坛)原董事长、原财务处副处长:虚增利润骗取配股资格。东北高速(资讯 行情 论坛)董事长张晓光:涉嫌挪用公款。浙江东方(资讯 行情 论坛)前董事长刘宁生、前副董事长吴建华:涉嫌挪用公款。开开实业(资讯 行情 论坛)原总经理张晨:涉嫌经济犯罪。*ST京西(资讯 行情 论坛)董事长刘利华:涉嫌挪用公款。深圳机场(资讯 行情 论坛)总经理崔绍先:涉嫌个人犯罪。利嘉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总经理陈翔:涉嫌合同诈骗罪。达尔曼(资讯 行情 论坛)董事长许宗林:涉嫌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

  为什么会出现这这样大面积的违法违规现象,我认为有以下原因:

  第一,上述公司大部分是1999年519行情前后上市的,由于超常规的发展,快速上市,很难保证公司质量。也就是说证券市场的入口把关不严格,无论是审批机关还是新股承销商都没有严格把关。

  第二,上市公司把圈钱当作目的,股票贷款不同,不还本不付息,投资者只能从分红中取得收益。由于股权分置,非流通股通过发行新股让投资者为其增加净产值做贡献,这引起了上市公司的融资冲动,而不负责任。

  第三,管理层把融资当作成绩,经常可以看到每年年底的报道;有多少公司上市,融资多少亿,开户又增加多少,印花税收入是多少,只顾数量不顾质量。所以对上市公司没有进行严格的监管。

  第四、管理层缺乏防患于未然的监管意识,出问题的公司往往是由报刊媒体揭发的,或者是上市公司自我暴露的,或者是由公安、司法部门查出来的,监管部门处于被动状态。

  第五、处罚力量轻,甚至不了了之。最明显的是2004年7月的琼花事件。冷劲松博士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从中小企业板开设以来,深交所对于来之不易的发行机会特别的重视,所以对上市的企业管理明显比以前仔细,也比上交所在信息披露和上市公司违规方面的谴责力度更大。但是作为监管部门的证监会却在违规处理方面却磨磨蹭蹭,江苏琼花(资讯 行情 论坛)就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例子,本来非常清楚的一个事情,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处罚结果,主要是上市公司刚上市不久就暴露问题,其责任与他们的发审息息相关,他们也不愿自己往自己的脸上打耳光,所以他们就不太积极。(《威尔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挑战监管为何深交所积极证监会磨蹭》《中国经济时报》2004年10月26日)

  江苏琼花的保荐代表人———闽发证券的吴雪明对记者表示,自己太冤枉了,现在真恨死江苏琼花了。吴雪明也承认,由于自己对国债的交易规则、交易方式不甚清楚,对公司国债投资风险有所疏忽、没有深入调查。他说,保荐人的考试教材并没有专门要求国债的知识。

  其实问题并不复杂,买国债必有记录,在什么地方买的,用什么方式买的,一查账就一目了然了,并不费事。像江苏琼花这样一个非常明显的违规事件,处罚结果等了几个月都没有出来,这怎么让人相信我们市场的监管呢?

  江苏琼花在7月13日发布的致歉公告中称,董事会将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紧接着,7月15日,江苏琼花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达的立案调查通知书,对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事项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证监会对相关保荐代表人也做了初步处理,自7月9日起3个月内不受理江苏琼花签字保荐代表人张睿、吴雪明推荐的项目。证监会表示将根据稽查结果,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机构和个人。

  11月3日江苏琼花董事会称,收到董事兼总经理敖吟梅、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施建欣递交的辞职报告,敖吟梅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施建欣辞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职务。公告对两位高管辞职的原因只字未提,而作为江苏琼花委托理财风波的两位直接当事人,敖吟梅和施建欣的辞职引人关注。(2004年11月3日《上海证券报》)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提江苏琼花事件,难道两位当事人辞职就算了事了吗?

  证监会对江苏琼花事件只给了一个“自7月9日起3个月内不受理其签字保荐代表人张睿、吴雪明推荐的项目”,现在是2005年1月底,是不是“保荐代表人张睿、吴雪明推荐的项目”,可以受理了?谁能说清楚呢?所谓“证监会将根据稽查结果,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机构和个人”在哪里呢?为什么这么轻易的就放过琼花事件?

  管理层口口声声说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要严肃处理违规事件,琼花事件却不了了之,股民因江苏琼花股价波动造成的损失谁来赔偿呢?请给投资者一个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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