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强:证券市场需要科学发展观(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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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 17:12 新浪财经 | ||||||||
韩强 200年年11月13日《21世纪经济报道》和《经济观察报》分别报道了“监会发行部一官员被检察机关带走配合调查”的消息。接着,一些报刊进行了连续报道。据称:在今年七
这件事,让人想起了2000年10月《财经》杂志刊登的“基金黑幕”。整整4年过去了,证券市场不断出现违规事件,使广大投资者没有安全感。人们不得不问:我们股市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事件,市场的监管者有没有责任? 10月16日十家基金管理公司在三大证券报发表联合发表严正声明,称“《财经》杂志2000年10月号以耸人听闻的形式刊登了《基金黑幕———关于基金行为的研究报告解析》(以下简称《基金黑幕》),对中国基金业两年来的试点成果给予全盘否定,其中颇多不实之辞和偏颇之论,严重误导了投资者。”为正视听,作出严正声明。 在10家投资基金的严正声明中有这样一句话格外引人注目:“随着机构投资者的增加,证券市场的波动将随之减少,这已经是被世界各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所证明了的公理,绝不是什么‘未被证明的假设’”。这就是说,谁要是对“国内监管最严格、制度最完善、透明度最高的投资机构”——投资基金持有异议,怀疑他们稳定证券市场的作用就是违背了国际公理。人们不禁要问:这是国际公理吗? 投资基金的操作究竟如何呢?早在2000年6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在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会议上就指出:“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有一种不好的倾向,就是几家基金联合操纵几只股票,最后把老百姓给套牢。这就要求在制定投资基金法时,要注意对公众的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的充分性。”(《成思危指出开放式基金是主流方向》2000年6月23日《中国证券报》) 10月30日新闻媒体以不同的标题报道了中央电视台记者对吴敬琏教授的采访。 吴敬琏:《基金黑幕》这篇文章发表以后,我们看到网上的讨论和中小投资者发表了很多意见,他们不光是针对了这篇文章。而且对于我们的整个证券市场的现状也很不满。 记者:您在看完这期杂志的读后感是什么? 吴敬琏:如果不是假造出来数字的话,它应该说是很详实的。 记者:您是相信它的报道了? 吴敬琏:对。但是后来看了十大基金的声明就将信将疑了。因为十大基金那些声明说:多处不实。 记者:我没想到像您这样的专家也会动摇。 吴敬琏:这不是动摇,我并没有完全动摇。因为十大基金这个声明本身也有破绽。 11月2日,吴敬琏的在《南方周末》第一版发表了长篇文章:《股市不能太“黑”》。他指出: “在某些政府官员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看来,证券市场的功能就是为获准上市的企业圈钱解困。对于另一些懂得金融市场交易特性,又有某种权力背景的人来说,则把它看作一个可以进行违法违规炒作而不会受到惩罚,从而从中小投资者口袋里大把掏钱的良好场所。”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坑害中小投资者的活动仍然愈演愈烈,以致简直成了市场活动的常规。” “只有拥有一大批绩效优良的上市公司,证券市场的兴旺发达才有坚实的基础。” “规范证券市场的行动不但会遇到来自市场上从违法违规活动中获得利益者的反对,还会遇到来自管理机构内部的障碍。” 与此同时,证监会副主席高西庆同志也发表了讲话: 最近一个时期,由基金监管引发了对证券市场监管的各种各样评论,我们非常重视这一问题。要看到,中国的证券市场与任何国家的新兴市场都不一样,不可能一步到位,一下子把所有事情都做好。我们承认,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与大多数成熟市场存在相当的差距,因此当前最重要的就是加强监管,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 “有人提出目前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特色不明显,各家做的都差不多,所以才会有十家公司所属的几个基金‘对倒’的问题,其实,这和市场发育水平有关,可能不全是基金管理公司本身的问题。”“对市场基本面的东西,经过一定阶段的发展形成的特定市场文化,则不是一夜之间就可以改变的。从最近关于基金的辩论上就可以看出来。”(《 高西庆评论“基金黑幕”》《中国经济时报》 2000年11月3日)这些话让人感到基金似乎有某些问题,但是又没有说清楚。 还一位管理层的前领导同志发表了看法:“中国证券市场才10岁,10岁的孩子犯错误再所难免,你不能因为他犯了错误就把他打死,这个年龄的孩子更需要大人的悉心照顾。”(《中国经济时报》 2000年11月28日) 这些观点,引起了各方面的争论。就在基金问题讨论热烈进行的时候,新华社记者发表了《郑百文假典型巨亏的背后》,接着在2000年12月到2001年1月发生了“中科系”股票的跳水。终于引起了证券市场规范化的大讨论。 事情是曲折的,有的同志把股市中出现的“对倒”等问题说成是证券市场“市场发育过程中的问题”,“特定市场文化”,这不仅在理论上说不通,在实践中也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其实“发育过程中的问题”不仅不能把基金有没有违规的争论淡化,反而进一步引深到对整个证券市场的讨论,因为有人提出“还有比基金更黑的”,的确后来揭发出的郑百文、中科系列、猴王、黎明股份到银夏、啤酒花等问题让人们怵目惊心。但是,这一切似乎也不能用“我们的证券市场象小孩”来进行辩护。道理很简单:一个小孩子生了病或发育不良,你能说,等长大了他自然会好吗?恐怕任何有责任心的父母都不会说,这是“不是问题的问题”,都会想方设法为小孩子治病。如果用这种心态来看待证券市场中的违法乱纪规现象,就不会认为是“不是问题的问题”了。1996年、1997年证监会都处理过“对敲”等操纵市场的违规行为,难道那时是小题大作了吗?在10家基金管理公司的联合声明中把“机构投资者稳定市场”这个在国际上有争论的问题,硬说成是“公理”。如果要讲“国际公理”,我们可以说:依法管理证券市场才是“国际公理”!不仅吴敬琏教授举出的美国1929年股灾之后进行的立法活动促进了证券市场的成熟,而且一些成熟的市场都经历了依法治市促进市场成熟的阶段,而且至今也没有放松依法治市的管理方针。同样,这个道理也很简单,小孩子有时发育不良,有时会生病,成年人有时也会生病,有病就要治,有谁能说别治病了,将来自然会好的,这讲得通吗? 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基金问题开始了调查,然而,3月13日福建《经济快报》记者思宁在《和讯大家谈》中发表《呈中国证监会意见书:基金泰和(资讯 行情 论坛)违法配售青岛啤酒(资讯 行情 论坛)剖析》,指出:青岛啤酒增发A股的发行公告有问题,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只要交100万元保证金即可几乎无限量地申报,违反了我国《公司法》第130条所规定的“三公原则”。 3月14日《中国证券报》第一版刊登了记者邸继勇写的《泰和基金巨额申购青啤引发争议 嘉实公司细说原委》:嘉实基金管理公司有关人士承认,泰和基金此次申购青岛啤酒增发A股发出了较大资金额的新股申购要约,实际上只缴纳了100万元的保证金。但他同时指出,由于现行法律法规没有限定基金申购增发新股的资金额度,那么该项申购是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操作,为有效申购,即“法无明文禁止视为许可”。 据介绍,按照规则,申购增发新股时,中小投资者需实际交纳申购股数的全额资金;机构和法人投资者需交纳实际资金的30%;证券投资基金则只需缴纳若干保证金。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各个主体之间信用程度的不同,为避免发生信用风险而制定的。 看了这些让人十分吃惊,原来从2000年以来,广大的中小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是在极不公平的条件下认购新股,一方面对机构投资者优惠再优惠,另一方面对中小投资者紧缩再紧缩。申购增发新股时,机构和法人投资者需交纳实际资金的30%;证券投资基金则只需缴纳若干保证金,中小投资者要交纳申购股数的全额资金。这完全违反了《证券法》规定的三公原则,同时也违反了《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证券法》第3条: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4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司法》第130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投资基金超额认购新股的事件,几次被媒体曝光,以至于证监会基金部主任张景华愤怒地谴责某些基金违规基金毫无诚信。 12月12日深高速(资讯 行情 论坛)公告显示,深高速最终增发1.65亿股,每股发行价3.66元。在47家基金中,仅基金泰和、通宝、通乾按净资产值的10%申报,其余皆超过净资产值10%的限制。而且,有8只基金申购该股的数量超过了10亿股,由此计算的这些基金申报认购新股金额超过了基金资产规模。我国证券市场上的两只开放式基金也更有“杰出表现”:华安创新基金报出了40.98亿股,申报资金规模近150亿元,是其自身规模的3倍;而南方稳健成长基金的申报规模也近80亿元,是其自身规模的2倍多。 2001年12月12日,深高速公告申购中签结果。中国证监会基金部主任张景华知情后立即震怒,并于次日晚写就《给各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的一封信》。12月14日上午,各大基金公司相继收到张景华的这封电传信。(《基金业再爆“黑幕” 张景华拍案而起书悲情》2002年1月9日《和讯》) 这就是说,张景华同志在得知此事后立即作出反应,对8家基金的超额认购进行严肃的批评。还有的媒体评论说: 事情变得复杂起来,从张景华的愤怒看出监管部门似乎对基金业的集体犯上束手无策。张在信中用了可能的说法:“有可能被指控制造对市场秩序有实质影响的虚假信息,至少涉嫌被《证券法》所禁止的信用交易。”人们不禁要问,对于这样事实清楚的事件,监管部门也无从下手?还是其中另有隐情?(《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主任何必拍案愤怒?》2002年1月10日《中国新闻网》) 看来事情确实复杂,有媒体评论说: 据张景华的秘书讲,这封信其实是私人信件,只代表张景华个人的态度,并且他本人并不愿意公开接受采访,以避免被误解为代表管理层在表态。由此看来,信的作者并不想把它作为一种公函的形式处理。其实,从信的日期推算,距今也已有近一个月的时间,迟迟未予公开,作者的用心良苦可窥一斑。但是张景华在信中提到,已要求工作人员将此事涉及的公司和有关人员记入不良记录档案,根据事态发展,不排除移交稽察局立案的可能性。作为最高一级基金监管部门的领导,在一封信里有如此措辞,视为私函恐怕也有些牵强。张景华信中请违规者扪心自问:有没有错?错在哪里?如何行动?不仅如此,信的最后,作者用十个“呜呼!”结尾,愤忿之情溢于言表。(《一信激起千层浪 张景华之怒引出基金打黑》《中华工商时报》2002年1月11日) 水皮先生的《读张景华公开信有感之二》可以说是画龙点睛,从张景华的信中找出最重要的精神实质: “我不能妄称我可以对你们有何许诺。作为机关干部,我的权力是有限的。但是我可以这样说,只要我还没有被‘两规’,只要我还在现在的岗位上,我会尽我之所能,去成全诚实的人、善良的人、乐于为社会的发展而奉献的人”。 张景华的悲凉不是他个人的悲凉,而是中国证券市场的悲凉,中国社会的悲凉,也是水皮的悲凉。(《中华工商时报》2002年1月15日) 现在,问题很清楚了,张景华就是第二个赵瑜刚,他说的很清楚:“只要我还没有被‘两规’,只要我还在现在的岗位上,我会尽我之所能,去成全诚实的人、善良的人、乐于为社会的发展而奉献的人”我们还可以这样理解:我不怕“丢官”,也不怕“受处分”,只要还在现在的岗位上,虽然“作为机关干部,我的权力是有限的”,但“我会尽我之所能,去成全诚实的人、善良的人、乐于为社会的发展而奉献的人”这是一种什么精神呢?是一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是一种追求真理和正义的精神,是一种敢于牺牲个人利益维护大多数人利益的精神。这很快让人想到了赵瑜刚同志,他作为证券部门的监管干部,尽职尽责,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揭露了某些投资基金的问题,并且及时向上级反映,甚至有可能是越级反映情况。如果渠道畅通,并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是不会出现“有人不小心”而“泄密”的,赵瑜刚同志也不会受“处分”。公开揭露“基金黑幕”的是《财经》杂志,而不是证券监管部门。 结果又怎样呢?最初揭露基金问题的上交所工作人员赵瑜刚,被调离交易所,证监会基金部主任张景华据当时的报刊说是被外派学习去了。但是,股市中出现的违规事件,却连续不断。从郑百文、银广夏到中科创业、东方电子(资讯 行情 论坛)、啤酒花、江苏琼花(资讯 行情 论坛),一幕接一幕,投资者一直在怀疑我们的市场有没有诚信。 现在,终于出现了王小石事件。这让投资者看清楚了,从某些上市公司到一些机构投资者、再到新股发行机构的王小石,证券市场的诚信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人们在问:一份发审委的名单就可以卖钱,那么还有什么不能卖呢?如果一些公司是通过打通关节来“上市”,那么这些公司可靠吗?究竟王小石事件牵连了多少人,牵连了多少公司,现在还是未知数。但是,这个未知数是有杀伤力的,因为大家不知道后面多少违规者。 王小石事件是偶然的,但偶然包含着必然,因为我们的市场太不规范了,太不讲诚信了,发新股时一些公司蜂拥而上,出了问题躲躲闪闪,甚至处理违规事件,也一拖再拖。这样的市场不出事才怪呢? 现在摆在眼前的头等重要大事,是如何恢复信用。我们希望证监会带个头,就王小石事件,给广大投资者说清楚,今后如何防患于未然,实行问责制,如何进行内部管理,如何进行思想教育。真正做到正人先正已。这样证券市场才有希望。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来信finance2@staff.sina.com.cn, 或致电:(010)82619898 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