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服中心力促上市公司完善利润分配机制

  □本报记者 周松林

  在上市公司2016年年报期间,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持续对试点区域上市公司持股行权,行使质询权、建议权,力促上市公司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现金分红、关注高送转、防范高送转中大股东及高管减持套利,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

  督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今年年初,投服中心就计划在2016年年报期间,将试点区域内上市公司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机制的条款,作为持股行权重点进行专项研究及梳理。在前一段时间集中参加股东大会行权取得较好效果的基础上,近期又通过提前沟通、发送函件和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力促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前修改议案,或者在股东大会现场达成修改议案的意向,效果明显。截至4月27日,已有2家公司降低高送转比例,2家公司现金分红或提高分红比例,1家取消高送转配套高管减持,2家公司拟在章程中增加现金分工优先及听取中小投资者意见措施的条款。

  针对天海防务上海能源等具备现金分红能力的上市公司,投服中心质询其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督促其进行现金分红或提高分红比例。上海能源披露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后,投服中心提前与其沟通,质询其具备现金分红条件而不分红的原因,建议其进行现金分红。经沟通后,上海能源股东大会增加了10股派1元的现金分红议案。另外,在天海防务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场,投服中心针对其现金分红比例过低的问题,进行了专业分析,提出了明确的建议。其他参会股东积极响应投服中心建议,否决了原议案。当晚公司召开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比例由10股派0.5元改为10股派1元。

  关注高送转减持行为

  针对昊志机电、天海防务、润欣股份、网宿科技奥马电器等公司,投服中心高度关注其伴有大股东、高管减持行为的高送转预案,对高送转预案的依据、原因和合规、合理性,是否存在配合大股东、高管减持等问题提出质询,同时建议上市公司降低送转比例。

  昊志机电提出拟10股转23股的高送转预案,同时伴有三名原始股东“清仓式”减持。经投服中心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与公司沟通,公司接受建议,召开董事会调整预案,将转增比例修改为10股转15股。在对城投控股现代投资等公司发送股东建议函之后,投服中心又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现场质询公司章程中不规定现金分红优先顺序、不规定听取中小投资者意见措施的原因和合规性,督促上市公司及时修改公司章程,规范和完善利润分配机制。两家公司均表示,采纳投服中心建议,及时修改公司章程。

责任编辑:高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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