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1月27日讯

  证监会[微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7日表示,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发行审核权利运行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强化社会监督。

  张晓军表示,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贯彻简政放权,研究取消证券法明确规定外的首发和再融资条件,通过信披方式落实要求,从源头上减少寻租空间;二是审核标准不透明等问题,对过往审核标准和典型案例及时归纳整理,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强化审核透明度;三是针对市场审核进度不透明的问题,针对限时办理和督办制度,受理到反馈会不超过45天等;四是对发行审核中的疑难问题,提请专题会议的要求;五是建立预约接待制度,满足发行人正常业务沟通需求,原则上在三个工作日安排见面;六是实行发行审核的留痕制度;七是履职回避管理,明确回避的具体情形,建立相应的报告制度;发审委的工作监督,对是否遵守回避制度、滥用表决权等进行监督检查;九是对涉嫌违法的审核情况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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