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0日 16:43 中国证券网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丹丹)2015年7月8日,证监会[微博]发布18号公告,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6个月内不能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今年9月8日,同大股份公告,广州穗富于9月通过信托产品以集中竞价方式陆续减持74万余元,合计比例达到1.67%。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0日在例行发布会上指出,经过核查,同大股份的公司公告内容属实,广州穗富违反了18号文。7月10日广州穗富承诺不减持,所以其减持行为也违背了自身承诺。

  现在证监会拟对广州穗富违规减持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并立案调查,同时对其违反承诺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基金业协会也打算对广州穗富做出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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