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2月3日讯,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周二晚间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期权持仓限额管理业务指引》,就ETF期权交易持仓限额做进一步规定,指引规定,期权经营机构、投资者因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经纪以及做市业务等需要,可向交易所申请对单个合约品种提高权利仓持仓限额、总持仓限额以及单日买入开仓限额。
在此前发布的《关于上证50ETF期权合约品种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交易所规定上证50ETF期权上市初期单个投资者(含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期权经营机构自营业务)的权利仓持仓限额为20张,总持仓限额为50张,单日买入开仓限额为100张;单个期权经营机构经纪业务的总持仓限额为500万张。但指引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交易者可申请解除上述限额限制。
对于现货多头套期保值,指引要求申请人最近1个月日均持有合约标的数量对应的合约数量(按每日日终计算)大于该合约品种权利仓持仓限额,权利仓持仓限额调整上限为以下两者中的较小者:(1)本次申请的权利仓持仓限额;(2)在本次申请调整持仓限额前1个月内日均持有合约标的数量对应的合约数量的1.5倍。
对于现货空头套期保值,指引要求申请人最近1个月日均合约标的融券余额对应的合约数量(按每日日终计算)大于该合约品种权利仓持仓限额,权利仓持仓限额调整上限为以下两者中的较小者:(1)本次申请的权利仓持仓限额;(2)在本次申请调整持仓限额前1个月内日均合约标的融券余额对应的合约数量的1.5倍。
对于期权合约之间套期保值,指引要求申请人最近1个月日均持有的权利仓数量(按每日日终计算)大于该合约品种权利仓限额的90%,且申请人最近1个月日均非备兑义务仓数量(按每日日终计算)大于该合约品种权利仓限额的90%,权利仓持仓限额调整上限为以下两者中的较小者:(1)本次申请的权利仓持仓限额;(2)在本次申请调整持仓限额前1个月内按申请日前一交易日合约标的收盘价换算的日均净资产对应的合约数量的7.5倍。
对于做市商而言,申请条件相对宽松,只要是最近3个月未被本所采取过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最近3个月做市评级结果均在C以上(不含C),以及最近1个月对单个合约品种在盘中的总持仓量达到或超过其对该合约品种总持仓限额80%的情形出现5次及以上的,可以对单个合约品种申请提高权利仓持仓限额、总持仓限额以及单日买入开仓限额。
对于期权经营机构,因经纪业务客户数量增加、客户持仓限额增加等原因,出现对单个合约品种在盘中的总持仓量达到或超过其对该合约品种总持仓限额80%的情形的,可以申请提高该合约品种的总持仓限额。经纪业务的总持仓限额调整上限为以下两者中的较小者:(1)申请人本次申请的总持仓限额;(2)申请人现有总持仓限额的2倍。
对于交易所受理提高持仓限额申请的具体时间,指引表示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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