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2月3日讯,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周二晚间发布《关于上证50ETF期权合约品种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布上证50ETF期权合约基本条款以及持仓限额的具体数字,单个投资者权利仓持仓限额为20张,相比仿真规则限额有所增加。
根据通知所示,上证50ETF期权上市初期单个投资者(含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期权经营机构自营业务)的权利仓持仓限额为20张,总持仓限额为50张,单日买入开仓限额为100张;单个期权经营机构经纪业务的总持仓限额为500万张。
做市商持仓限额如图所示:
通知表示,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权利仓对应的总成交金额限额,由期权经营机构根据业务规则的规定予以确定;通知还强调,上交所[微博]可以根据上证50ETF期权市场情况,调整各项持仓限额标准,并向市场公布。
对于期货公司进行股票期权经纪业务,通知表示期货公司为客户开立合约账户前,应当先为其开立证券账户,该证券账户只能进行与上交所上市交易的期权合约的备兑开仓以及行权相关的证券交易,不得买卖合约标的以外的其他证券。期货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此进行前端控制。
上证50ETF期权合约基本条款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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