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三个月宣判,还关联投资者维权案
光大“乌龙指”主角杨剑波[微博]状告证监会[微博]案一审开庭已有月余,截至5月18日,行政诉讼3个月审期已经届满,审判结果却迟迟未出。
昨日,光大“乌龙指”案主角杨剑波对记者透露,已在上周五接到北京市一中院的通知,因案情复杂,诉证监会一案经过申请并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将最多延期三个月宣判。这也就意味着,该案最迟要在8月18日之前宣判。
该案的延期还引起了大家对正在推进的另一民事诉讼的关注,同样因“乌龙指”而起的光大证券投资者维权案是否同样会被延期?
杨剑波的代理律师李江担心,诉证监会案延期,可能导致受理光大证券投资者维权案的上海二中院先行认定“内幕交易”,从而为北京一中院[微博]创造司法认定根据的可能。
据了解,行政诉讼中如果一个地方的高等法院定性一个案件,其他地方的法院不得作出和该法院相反的定性。
但代理光大证券投资者维权案的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认为,两个案件没有必然的联系,即使杨剑波赢了诉讼,处罚被撤销,也不意味着光大证券的处罚就会被撤销,两者角色不同。
“我们上个月已经接到了光大证券提交的证据,下一步将准备庭前质证,或许会在近期得到开庭通知。”许峰介绍。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吴立骏也对记者表示,自己所代理的光大证券投资者维权案件已经逐步进入实体审判程序,正在等待上海二中院的开庭通知。
事实上,从去年12月份投资者维权案陆续被受理,民事诉讼6个月的审限也已经开始临近,最终审期是否同样需要被延长还有待观察。
一南一北两场悬而未决的诉讼,均缘起于去年震惊市场的光大“乌龙指”。2013年8月16日11点05分开始,上证指数出现大幅拉升大盘一分钟内涨超5%,带动指数最高报2198.85点,盘中逼近2200点,数十只权重股瞬间封涨停。当日下午2点,光大证券公告称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根据事后媒体报道,乌龙事件中光大证券共下单230亿,成交72亿,涉及150多只股票。媒体将此次事件称为“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
这一罕见的事故发生后,光大证券总裁徐浩明辞职。随后证监会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8721万余元,并处以5倍罚款,罚没金额总计5.23亿元。相关责任人员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终身禁入证券期货市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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