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颖桦
临近岁末,资本创新业务没有停下脚步。如今年实施的分道制并购重组审核,监管理念上的改革仍在继续。
12月12日,参加“2013年首都资本市场改革创新业务培训”的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监管部门正稳步推进并购重组的市场化改革,不断提升并购重组市场化水平,下一步将完善并购重组相关制度,包括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作为并购重组的两个重要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需进一步修订,以适应市场化并购重组改革的思路。
对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修订建议,上述负责人表示,主要包括兼顾效率与公平,取消要约收购行政许可;丰富要约收购履约保证制度,强化财务顾问责任;简化两种豁免情形的审批,提高审核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处罚力度等。
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修订建议,主要包括部分取消对重大资产重组的行政审批;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投资者保护;明确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分道制工作要求;明确对借壳上市执行与IPO审核等同的要求;明确因违法违规被调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取消向第三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门槛限制;完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完善标的资产的定价机制等。
上述修订建议或为《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内容的初步考虑,或需进一步的研究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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