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2月09日讯
12月9日,证监会主席肖钢在财新发表署名文章《法制强则市场兴》,指出,资本市场是一个资金场、信息场和名利场,因而必须是法治市场,要高度依赖健全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并提出了建设一个相对科学完备的法律实施规范子体系。
肖钢指出,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必须认真做好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设计,编制好路线图,全面推动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的健全和完善,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清理整合现行有效的法律实施规范,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在法律和行政法规方面,应认真总结资本市场实践经验,尽快修订《证券法》,抓紧制定《期货法》。及时制定上市公司监管条例、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基金条例、类别股份发行管理规定、私募基金监管条例。在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方面,需要尽快修订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抓紧制定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和虚假陈述、市场操纵、“老鼠仓”刑事司法解释。抓紧研究制定认定证券期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公司商事规则法律效力的司法解释。
证监会作为监管机构,要按照功能监管的基本理念,适应市场发展的现实要求,遵循证券期货监管的法理逻辑,按照规制内容与法律关系的不同性质,全面整合现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适时制定必要的行政规章,尽可能做到同一性质、类型的事项由同一个规章规定,形成相对科学完备的法律实施规范子体系。
其中第一点便是“融资与并购”子体系。肖钢指出,要围绕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紧扣投资者权益变动的制度定位,按照注册制的法律规制要求,在证券发行、上市类现行制度规则的基础上,整合形成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兼并收购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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