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窦红梅)昨天,证监会发布新修订的上市公司《半年报准则》、《季报规则》,半年报、季报披露内容将进一步简化,强化对投资者关心事项的披露。
证监会表示,修订前的《半年报准则》、《季报规则》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较为庞杂、重点不突出,增加了报告的篇幅和阅读者的负担。为此,证监会要求,今后,上市公司须强化索引适用、避免重复披露,在《半年报准则》的董事会报告、重要事项部分与《季报规则》的重要事项部分,采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或临时公告索引的方式,在不影响披露效果的前提下缩减报告披露内容。
此外,简化财务指标。分别删除了能够通过互相替代或推导计算获得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保留了“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等八项内容。修订还删除了半年报中公司简介一节中全面陈述注册地址、信息披露报纸名称及网站网址、注册情况等介绍性信息。
本次修订还细化了对投资者关心事项的披露要求,主要体现在董事会报告部分。而为了回应投资者对现金分红方案落实情况的关注,本次修订在涉及利润分配方案的条文中,新增了对现金分红方案执行或调整情况的披露要求。同时,为使投资者更为全面地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重要事项部分增加了对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的执行情况、破产重整和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事项的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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