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飞
“企业的业绩可以有好有坏,但是业绩必须是真实的。”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昨日在凤凰财经峰会上称。他透露,证监会近期将针对IPO在审企业进行财务报告专项检查。
在最近一次保代培训上,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已经警告部分IPO在审企业存在业绩下滑风险,要求保荐代表人尽职履责,防范企业粉饰报表和操纵业绩。
姚刚昨日称,除了检查在审企业财务治理之外,证监会对已经上市的IPO企业也将加大监管力度;刚上市不久的企业如果出现业绩大幅下滑,并且存在信息披露的重大遗漏,证监会将追究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责任。
目前,主板和创业板的在审企业数量已经超过800家。虽然证监会后端的发审会审核已经暂停近3个月,发行上市工作也暂停了近2个月时间,但是前端窗口仍然在接受企业的IPO申请材料。发行窗口的关闭并未让担心融资圈钱的市场减少担忧,反而增加了如何消化在审企业的不确定性。
而面对市场的关切,证监会并未给出何时重启IPO的答案,但是其监管方式已经发生了重要的转变,在公开市场融资的信息披露要求以及相应的处罚力度上显著提高。
姚刚昨天的表态,也是证监会今年以来在发行改革中执行的总体思路的体现,即“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尽管《证券法》和证监会的部门规章仍然将“持续盈利”作为IPO的重要条件,但证监会在审核实践中已经在尝试弱化对企业的价值判断,重点抓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证监会的财务审核关注的内容与过去没有太大的不同,但是过去有些经营性风险在招股书中写出来,可能就通不过审核,企业为了能过关,就会想办法藏起来或者想办法包装。”北京一位保代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按照新的审核思路,发行审核将不再对这些经营性风险做“价值判断”,即不代替市场判断企业的风险和投资价值,但是要求企业对这些风险进行全面和真实的披露。不过,新思路还需要法规的跟进,更重要的是落实到审核实践中,如逐步引导发行人和中介机构适应新的游戏规则。
记者接触的一些中介机构人士预计,在审企业披露2012年的财务报告后,将有相当比例公司因为业绩下滑而不得不撤回IPO申请材料。如果证监会加大对粉饰业绩的监管力度,撤回申请的数量还会增加。
除了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之外,证监会化解IPO堰塞湖的另一项措施是完善全国性场外市场(“新三板”)的制度建设,增加这个市场的吸引力,从而分流一部分企业通过“新三板”和区域性场外市场实现与资本市场的对接。
姚刚并称,证监会将进一步扩大全国性场外市场的试点范围,适时发布新的挂牌和交易规则。他表示,为了增加市场的流动性,新三板将引入做市商机制。
“新三板”另一项重大的制度突破将是允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企业挂牌。这一方面意味着挂牌企业在定向融资的时候不再受200人的限制;另一方,历史上所有制改革中形成的股东人数已经超过200人的股份企业,也将告别灰色地带,正大光明地进入资本市场。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