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金融监管一年间:郭树清维新

2012年12月03日 17:41  新华08网 

  核心提示:上任一年来,郭树清的新政涉及资本市场各个领域。可以说,新政改变了中国资本市场,但郭树清的“药方”并没有取得立竿见影的“疗效”。在“积弊颇深”的中国资本市场,新政效果如何,还需时间的检验。

  从“强制”分红到退市新规,从新股发行改革到场外市场建设,上任一年来,郭树清的新政涉及资本市场各个领域。

  2012年10月29日,郭树清出任中国证监会主席整整一年。

  上任伊始,郭树清便新政频出,成为市场瞩目的焦点。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再正常不过,但郭树清之“火”足足延续了一年,并且丝毫还没有放缓的迹象。

  记者统计发现,郭树清主政证监会以来,公布的各项政策、办法达70条之多,平均5天左右一项,内容几乎涉及资本市场的各个方面。

  但在“积弊颇深”的中国资本市场,郭树清的“药方”并没有取得立竿见影的“疗效”。

  2011年10月28日,郭树清履新前一天,上证综指2473.41点,深证成指10561.99点;截至2012年10月25日,沪深两市分别报收于2101.58点和8602.81点,一年的时间分别下跌了近400点和近2000点。

  “股市低迷不能算在郭树清头上,主要还是宏观经济的原因。”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徐洪才[微博]表示。

  不可否认,郭树清的新政改变了中国资本市场,但效果如何,还需时间的检验。

  “强制”分红

  郭树清新官上任后的“第一把火”烧向了上市公司分红。

  一直以来,A股上市公司的股息率远远低于境外市场,中国股民对于一些上市公司有“红”不分的现象早已习以为常。事实上,多数股民也并不以获取红利作为投资股市的目的。

  2011年11月9日,证监会通过有关负责人出面讲话的方式,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完善分红政策及其决策机制,并且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开始,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则、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

  仅仅一个月之后,证监会又向各保荐机构与拟上市公司下发《关于创业板拟上市公司分红要求》等文件,对“IPO分红新政”做出明确规定。

  2012年5月9日,证监会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严格细化信息披露的角度增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督促上市公司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

  在“连珠炮”式的政策“攻势”之下,上市公司不再“不为所动”。

  证监会资料显示,截至今年4月底,沪深两市2403家上市公司全部披露了2011年年报,其中有1613家上市公司提出现金分红方案,占全部上市公司家数的67.12%。

  但对此,市场上不乏反对之声。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微博]认为,“强制分红”与《公司法》有一定的冲突。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属于公司自主决策事项,只有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才有权决定是否分红和如何分红。

  面对质疑,郭树清在浙江调研时曾表示,“上市公司分红是由公司自主决策的,监管部门在尊重公司自主经营基础上,鼓励、引导上市公司建立持续、清晰、透明的决策机制和分红政策,不分红也要向投资者说清楚原因。”

  “鼓励分红这个方向是对的,但对于A股的投资者,分红稍微增加一点,并不会产生太大影响。”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表示。

  事实上,郭树清之所以首先选择在分红方面“牛刀小试”,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其更深层次的用意在于借此培养中国股市价值投资的风气。

  “如果上市公司经常进行现金分红,就会吸引崇尚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和低风险偏好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从而培育价值投资理念和健康的投资文化。”江苏证监局局长王明伟表示。

  事实上,郭树清上任以来,曾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到“价值投资”理念。

  “郭树清主席是希望倡导一种投资文化的理念,但是文化的培养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一位券商研究机构负责人表示。

  力促基金转型

  为推动价值投资,郭树清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机构投资者建设。

  但此时,作为证券市场主要机构投资者的基金公司,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

  随着大盘的长期低迷,基金公司业绩面临重大挑战。2011年,基金业创造了史上第二大年度亏损——全年基金累计巨亏5123.67亿元,平均每位基民亏损1.3万元。

  对此,郭树清开出了药方。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立大会上,郭树清做了“我们需要一个强大的财富管理行业”的演讲,提出,基金公司要加快向现代财富管理机构转型。

  “目前,基金业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往往都是‘靠天吃饭’,没有办法显示出专业投资机构的优势,基金公司向现代财富管理公司的转型,应在产品创新、合作创新等方面做更多的尝试。”前述券商研究机构负责人表示。

  而这就需要适当放开对基金公司的一些限制,为其提供创新的空间。

  事实上,就在6月7日的演讲中,郭树清就提到,要“配合立法机关加快《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订,争取在拓宽基金公司业务范围、扩大基金投资标的、松绑投资运作限制、优化公司治理、规范行业服务行为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很快,证监会便有了行动。

  6月29日,证监会公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拓宽基金公司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并进一步放松管制。

  9月27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基金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也可以与其他合作伙伴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对其他合作伙伴的类型、性质、主营业务等均不做限制。

  要向现代财富管理公司转型,除了创新空间,基金公司在治理架构、运作模式等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障碍。

  “由于收取固定的基金管理费,基金公司不可能将持有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只会去拼命扩大规模。”曾长期担任华夏基金[微博]独立董事,被称为中国“基金业之父”的王连洲[微博]指出。

  为解决这一问题,证监会推出发起式基金,希望借此将基金发起人与投资人的利益捆绑在一起。

  但对此,市场人士并不看好。

  “如果利益捆绑能够提高业绩,那些基金管理人早就自己单干了。”华泰证券金融产品研究评价中心主任王群航[微博]表示,发起式基金应该只是顺应投资者非理性诉求的一个暂时性举措,不会长久。

  在为基金公司发展创造一系列条件的同时,证监会也并没有忽略其他机构投资者。

  7月31日,期货资产管理业务开闸,这使得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的队伍更加壮大。“期货资产管理投资组合可以涵盖现有的以及未来将要推出的几乎全部原生品和衍生品,将成为国内获许投资范围最广的基金。”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微博]表示。

  8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信托产品开户与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信托产品开立证券账户冰封3年后重启。自此,信托产品可公平参与证券市场。

  10月19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全面松绑券商资管业务。

  与此同时,证监会今年以来还多次出台政策吸引QFII机构增加对中国市场的投资额度。

  “郭树清在为券商、基金公司等中介机构松绑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有利于增加他们的竞争力和活力。”华生表示。

  但在股市行情低迷、投资理念落后、激励机制不完善的背景下,资产管理机构要实现向“现代财富管理机构”转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核心提示:上任一年来,郭树清的新政涉及资本市场各个领域。可以说,新政改变了中国资本市场,但郭树清的“药方”并没有取得立竿见影的“疗效”。在“积弊颇深”的中国资本市场,新政效果如何,还需时间的检验。

  退市制度推出

  2011年11月28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就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征求意见,退市制度的探索终于启动。

  事实上,在此之前,中国资本市场并非没有退市制度,《证券法》就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条件。但由于条件相对宽松,加之操作性相对不强,上市公司很容易便可逃脱退市“厄运”。

  “以前的退市制度已经名存实亡。”刘纪鹏表示。

  上交所数据显示,至今为止,沪深两市A股共有75家公司退市。其中,因连续亏损而退市的有49家,仅占目前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2%左右,其余的26家则是因为被吸收合并。而创业板自2009年开通以来,没有一家企业退市。

  “没有完善的退市制度,只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产生很多垃圾股、僵尸公司,使得股市优胜劣汰与资源配置功能难以正常发挥。”前述券商研究部门负责人表示。

  尽管市场对于退市制度的呼声很高,但长期以来,建立退市制度却迟迟不见行动。郭树清上任后,明显加快了建立退市制度的进程。

  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发布了更为详细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明确了创业板退市的相关规定,并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与此同时,主板、中小板建立退市制度的工作也紧锣密鼓地展开。

  2012年6月28日,深沪交易所同时发布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结合此前发布实施的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退市制度体系由此全面建立。此时,郭树清就任证监会主席整整8个月。

  虽然退市制度的建立在市场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但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新的退市制度很难在短期内发挥作用。

  “三年之内不会有企业因为新规而退市,最早会在2015年出现。”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微博]表示,新的上市公司退市标准的设计理念比较先进,总体来说有不小的进步,但仍过于宽松。

  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微博]也表示,不论是新增加的财务指标,还是新增加的交易活跃度指标,对现在上市公司的约束应该不会太大,毕竟从退市风险警示到暂停上市,再到最终退市,要连续好几年达到才行。

  此外,制度虽然有了,但具体执行情况仍然有待观察。不久后发生的“闽灿坤B事件”更是加深了市场对于退市制度执行效果的忧虑。

  7月23日,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从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7月20日止,其股票闽灿坤B已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按照深交所规定发布终止上市风险警示公告。此后的几个交易日里,闽灿坤B股价依然低于1元。按照新出台的退市规则,仅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B股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B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

  就在市场普遍认为“闽灿坤B退市已成定局”之际,8月2日,距离“20日生死线”还有2天的时候,闽灿坤B公告宣布停牌,退市悬念陡起。一时间,市场上猜测不断,甚至谣言四起。

  8月14日,闽灿坤B发布公告,对谣言进行了澄清。但同时,市场关于地方政府介入的猜测也得到了证实。闽灿坤B澄清公告指出,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系漳州市的重点企业,漳州市政府针对公司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专门成立“维稳小组”,希望能适时提供可能的支持和帮助。

  至今,闽灿坤B仍未复牌,是否退市更是不得而知。

  董登新表示,最终能否退市是个未知数,掌握在证监会和深交所手中,如果他们不能坚持退市原则,就很难说了。

  “今年年底以前肯定会有一些企业退市。”这是郭树清6月29日在2012陆家嘴论坛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态,但时至今日,退市新规出台后的“退市第一股”仍未出现。

  看来,虽然退市制度已经出台,但要真正实现股市的“进退有序”,郭树清和证监会还面临不小的挑战。

  再改新股发行

  长期以来,上市公司高发行价、高市盈率、超高募集资金额的“三高”问题令投资者苦恼不已。事实上,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证监会已经对新股发行机制进行了多次改革,但始终没能达到理想状态。

  面对这个棘手的问题,郭树清并没有回避。

  今年年初接受新华社专访时,他表示,改革的中心任务是使新股价格真实反映公司价值,实现一、二级市场的协调健康发展。

  很快,郭树清便启动了新一轮的新股发行机制改革。

  2012年4月28日,证监会正式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提高网下配售比例;引入个人投资者参与新股询价;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市盈率25%要公告,或重新询价;部分原始股东持股可向网下投资者转让;取消机构网下配售股份3个月锁定期等。

  此后一个月,证监会又密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新股发行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多个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相关的配套文件,并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

  然而,新政并没有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指导意见》发布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十几只完成发行上市的新股中,有半数在上市后股价一路下挫,乃至破发,其中,顺威股份更是在上市首日就跌破了发行价。

  多数接受记者采访的市场人士表示,现行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徒有市场化改革之名,却无市场化之实,行政色彩依然浓重。

  “这次改革不是市场化的方向,行政性的规定过多,尽管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三高’现象,但会加剧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不平衡,融资者更容易套现,二级市场将面临更大的压力。”北京一家私募证券投资公司负责人表示。

  “引入存量发行、探索券商配售权试点、取消网下认购者的锁定期等措施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询价过程。”华生指出,但是这些枝节性措施,同前几次改革一样,并不会改变新股“三高”和上市炒作的现象,更不会推进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的深化。

  同时,此次新股发行改革仅是对新股发行定价机制进行了修补,并没有触动现行的上市发行核准制。

  “核准制貌似市场化,实际上是严苛的审批制。” 刘纪鹏指出,严格的审批制度扭曲了真实的上市资源供求关系,发行审批部门控制了上市资源的供求阀门,使供求失真,在此背景下推行的市场化询价机制都是伪市场化。

  事实上,对于改革现行核准制,郭树清并非没有思考过,在今年的一次内部会议上,郭树清就曾抛出了“IPO不审行不行”的疑问,并在市场上引发了大讨论。

  对于核准制,业内人士并无统一意见,除反对核准制的声音外,认为“不审不行”的也不在少数。

  前述私募证券投资公司负责人的看法是:如果不审新股,在当前证券市场落后的法治环境下,很多垃圾股会趁机上市,二级市场投资者的风险将加剧。

  经济学家韩志国也认为:“放开审批制度过渡到注册制是新股发行的趋势,但当前完全放开审批制,风险太大。”

  但毫无疑问,现行的核准制需要改进。

  “要从价值判断转向以真实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程序性判断。”刘纪鹏认为。

  事实上,郭树清也做了这方面的努力,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及申报企业情况公示的做法就受到了市场的广泛赞誉,被认为提高了IPO审核透明度。

  “在加强信息披露的基础上,我们也应制定一套严明的追责制度,对上市包装、虚假陈述、夸大其词的上市公司发行人、保荐人和其他中介机构,应当建立投诉、问责和索赔的整套规则和便捷通道。”华生表示。

  无疑,在完善现行核准制和新股发行定价机制、提高股市资源配置效率方面,郭树清还需要进行更多的探索。

  核心提示:上任一年来,郭树清的新政涉及资本市场各个领域。可以说,新政改变了中国资本市场,但郭树清的“药方”并没有取得立竿见影的“疗效”。在“积弊颇深”的中国资本市场,新政效果如何,还需时间的检验。

  清理整顿交易所

  2011年11月,国务院正式下发《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下称“38号文”),全国范围内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大幕就此拉开。

  作为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的召集人,郭树清面对的是全国各地野蛮生长的各类交易所及其背后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

  2012年春节刚过,2月2日,郭树清便召集了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会议暨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按38号文规定,对交易所清理整顿工作作了部署,并要求各方在6月30日前完成各项工作。

  大规模清理整顿工作随即展开,一大批交易所应声落马,也有大量交易所开始按照38号文的要求对违规业务进行整改。

  “总体说来,‘38号文’下发之后,整个市场还是有向好的变化的。”北京产权交易所总裁熊焰表示。

  但一些业内人士担忧,随着调控力度的逐步减弱、竞争压力的增加,清理整顿的初期成效恐将消失于无形。

  况且,整顿结果与证监会年初定下的目标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根据长期研究交易所行业的机构生意社提供的数据,到6月30日“大限”时,其监测的254家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中,约有75%仍在正常运营。此外,转型或发布停盘公告进行整顿的市场占16%,关闭的市场仅占总数的9%。

  其实,自清理整顿工作开展伊始,“雷声大、雨点小”、“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之类的质疑就从未停止过。并且,随着整肃风浪的日趋平静,各类交易所修改规则“打擦边球”的现象也屡屡出现。

  事实上,整改力度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与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的开展方式有着直接关系。

  “‘谁的孩子谁抱’是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主基调。”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表示。

  “这意味着,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地方政府同时扮演起了政策执行者和地方利益维护者的双重角色。”一位产权交易所知情人士表示,“地方政府的态度直接决定了交易所的命运。”

  地方政府在清理整顿中担心的不只是税收,更有失去全国大宗商品定价中心的顾虑。“很多地方政府有争夺全国大宗商品定价中心乃至世界定价中心的豪情壮志,是不会心甘情愿被清理掉的。”知情人士直言。

  针对这些情况,2012年7月12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下称“37号文”),作为“38号文”的配套文件,再度细化清理整顿工作。随后,7月27日,证监会召开了部际联席会议的第二次会议。

  “种种迹象显示,在‘37号文’的指引下,随着证监会将整顿交易所的权限下放,整顿将不留任何死角。”生意社分析师宋志超认为。

  不过,毋庸置疑,第二阶段的清理整顿也注定不会一帆风顺。

  首先,市场监管架构尚未建立。据宋志超介绍,对于涉及期货证券交易的市场监管,国际上有两类主流架构:一是美国式的监管模式,对场内场外交易分别设立独立监管机构,由法案赋予其行政权力;二是日本等国按商品和行业,分别划归各个政府部门管理,如农产品交易场所由农业省监管。我国应尽快找到适合国情的监管体系架构。

  其次,各部委权限职责有待厘清。“以贵金属交易为例,人民银行、证监会和商务部等都有监管职权,而涉及贵金属交易所等特殊金融机构时,银监会、保监会等也有监管责任。”宋志超介绍。

  同时,交易所清理整顿面临无法可依的窘境。“归根结底,正是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各地设立交易市场时才有恃无恐,因为没有法,所以根本谈不上违法。”胡俞越指出。

  显然,要解决这几方面的难题,单靠证监会一个部门之力远远不够,郭树清如何在接下来的清理整顿中牵好头,仍需拭目以待。

  新三板加速

  证监会8月初正式宣布,新三板扩容获得国务院批准。首批扩大试点除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外,新增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随后,新三板交易机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也于9月20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立。

  至此,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迈出重要一步。

  事实上,场外市场的建设思路曾一度发生过不小的波折。由于2011年下半年新三板扩容方案未获国务院批准,市场热度曾一度降到冰点。

  在2012年初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上,刚刚履新的郭树清对发展各地柜台交易市场予以明确:“以柜台交易为基础,加快建立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为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阳光化、规范化的股份转让平台。”

  由此,外界普遍认为,两任证监会主席对场外市场建设的构想存在差异。这一差别体现在是以新三板为基础,还是以柜台交易市场为基础。

  地方柜台交易市场受到重视,新三板一度失声,业界甚至认为“新三板扩容”的提法将成为历史。直到今年中央高层频频调研新三板,新三板才又被重新提起。

  3月27日,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北京市市长郭金龙等领导在北京调研中关村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新三板)工作。

  调研时,王岐山提出,在中关村代办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基础上,建设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

  自此,新三板才又回到了证监会在有关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的相关表述中,直至扩容正式获批。

  10月11日,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确定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范围,提出了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明确了公开转让、定向转让、定向发行的申请程序。从而为新三板的高速发展创造了条件。

  “之前,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公司为‘非上市非公众公司’,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而《办法》打破了这个限制,让‘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票可以在新三板市场挂牌交易。”刘纪鹏表示。

  招商证券[微博]的一份研报指出,《办法》正式发布,是新三板建设提速的重要信号,未来场外市场建设是个庞大的课题,目前,扩容和交易制度突破在有条不紊地推进,预计2年后将迎来爆发增长的时点。

  与此同时,由于新三板的相关制度还并不完善,一些学者担心新三板会重蹈创业板的覆辙,出现过度炒作现象,进而背离为中小企业融资的初衷。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微博]认为,应给企业准备的创业板市场,正是由于过多的个人投资者进入而定位错误。新三板交易只涉及资产存量,不涉及增量,不该有很活跃的交易量,否则A股的种种问题又将出现。

  刘纪鹏也表示,新三板没有必要将流动性放在首位,中国股市处于关键时刻,宜小步快走,不宜大步跨越,新三板重在正式开通,不在跃进,要强调质量而非数量。

  此外,如何使新三板尽快突破试点全面铺开,如何与地方OTC市场很好地结合从而构建统一监管的场外市场,这些都仍是摆在证监会面前的难题。

  核心提示:上任一年来,郭树清的新政涉及资本市场各个领域。可以说,新政改变了中国资本市场,但郭树清的“药方”并没有取得立竿见影的“疗效”。在“积弊颇深”的中国资本市场,新政效果如何,还需时间的检验。

  严打内幕交易

  在2012年5月16日召开的国际证监会组织第37届年会上,中国证监会首次启用了机构标志——由三个红色的三角形构成的一个“公”字。

  证监会表示,此标志寓意“三公原则”,表示中国证监会将努力促使证券市场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事实上,郭树清上任以来,在打击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方面确实下了一番狠功夫。

  中国资本市场诞生以来,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一直如影随形,无法根除,极大地影响了公众对股市的信心。

  2011年11月29日,证监会叫停了胜景山河的IPO,对其涉嫌造假开出了有史以来针对保荐代表人的“最严厉”罚单。负责该公司保荐业务的平安证券[微博]两名保荐代表人双双被证监会撤销保代资格。

  近期,创业板公司万福生科朗科科技双双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其中,万福生科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朗科科技则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稽查。

  至此,2012年年内已有4家创业板公司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另外两家分别是5月和7月遭调查的巴安水务华昌达

  郭树清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证监会对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甚至将内幕交易比做“小偷在菜市场偷白菜”。

  今年以来,被调查的主板和中小板公司也层出不穷。自6月起,就有华工科技三普药业美达股份等上市公司被证监会调查。

  此外,郭树清在今年3月启动大范围职位调整,涉及处级以上干部共41人。郭树清启动职位调整,固然是出于多方面的考虑,但借此斩断一些实权部门与市场的利益关联,也是其中的重要因素。

  在证监会内部职能部门中,发行部、创业板发行部、机构监管部、基金监管部、期货一部、期货二部、会计部和国际合作部等部门都具有行政审核权限,而其他一些部门则主要负责一些行政事务。此次处级干部轮岗,就主要是在具有审核权限权力部门和行政事务的部门之间对调。

  处长轮岗让一些券商人士抱怨,几年的“公关”白费了,“这些‘新政’展现了郭树清希望破除既有利益格局的决心。”一位证券市场人士表示。

  “从长远来看,打击内幕交易具有非常正面的作用,能使人们建立起对资本市场的信心。”好买基金分析师曾令华表示。

  9月24日,在北京举办的“内幕交易警示教育展”上,郭树清再次指出,如果任由内幕交易泛滥,将会影响和制约证券期货市场改革开放步伐,损害和动摇市场健康发展的根基,严重拖累各项创新活动的开展。同时,郭树清还表示,严厉打击内幕交易已经成为当前证券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严打内幕交易战役的序幕已经拉开。”刘纪鹏指出,“打‘苍蝇’,更要打‘老虎’,要将监管的注意点从简单的市场转移到信息源头的部门工作人员中去,同时加大对内幕交易的惩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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