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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投保局: 退市改革将设投资者保护机制

  记者 马婧妤

  但并非为非理性投资“买单”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昨日发布“近期投资者关注热点50问(三)”(下称“问答三”),在谈到退市制度建设问题时表示,在退市制度研究制定过程中,证监会将在制度设计层面考虑保护投资者的机制,但这不能理解成为投资者的非理性投资行为“买单”。

  “问答三”还提到,证监会正在加速推进相关制度建设,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合理、持续的分红机制,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步伐,为价值投资创造有利环境,为投资者获取回报提供基本保障。

  证监会提醒投资者,在投资绩差股时要有清醒的认识,要落实“买者自负”,培养控制资产整体风险的止损意识。“当一家上市公司因为宏观经济因素、行业因素、经营因素等导致退市,在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了应尽披露义务的前提下,投资者要自行承担投资判断的结果,期盼不理性的投资行为由国家买单是不切实际的”。

  在蓝筹股投资方面,“问答三”提出,倡导关注蓝筹股本质上是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绩差股不确定性更强,只有经验较丰富的投资者才适合风险较大的投资选择。而蓝筹股的投资价值主要受到如下几方面因素支撑:

  一是蓝筹公司历史悠久,普遍具有相对稳定的盈利能力,同时代表了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变迁的方向,其大市值与大流通盘的特点也使股票交易相对不易被操控。二是上证180指数成份股2011年业绩表现高于沪市平均水平,且在2011年度整体经济增速放缓的大环境里,其业绩增速仍高于沪市整体水平。三是去年上证180指数成份股中,拟派现总额占成份股净利润总额的28%。稳定的分红提供了类似债券的收益特性,能够为投资者提供较为稳定的现金流。四是多数蓝筹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方面的表现较好。

  根据证监会监测,今年一季度蓝筹股普遍上涨,非蓝筹股普遍下跌,两者之间的变化相差近12个百分点,说明价值投资理念正在回归。

  “问答三”还表示,证监会正在加速推进相关制度建设,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合理、持续的分红机制,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步伐,为价值投资创造有利环境,为投资者获取回报提供基本保障。建议广大投资者建立自己的价值投资理念,寻找有价值的蓝筹股。问答全文详见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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