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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暗示他人内幕交易也要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23日 07:11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证券、期货犯罪出台首部司法解释

  明确三个标准判断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证券交易成交额超50万元,属犯罪情节严重

  《 人民日报 》( 2012年05月23日   11 版)

  本报北京5月22日电  (记者白龙)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将于201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情况。这部司法解释是“两高”针对证券、期货犯罪出台的第一部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共11条,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定罪处罚标准等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规定。

  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期货市场的发展,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案件也呈逐年增多态势。截至2011年底,全国法院审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案件共22件,其中2007年1件、2008年1件、2009年4件、2010年5件,2011年11件。孙军工表示,该类型犯罪社会危害大、专业性强、查处难度大。

  证券、期货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如何规定?司法解释援引了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只是自然人,不包括单位。 

  根据这部司法解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包括:证券法规定的“(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以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的“由于其管理地位、监督地位或者职业地位,或者作为雇员、专业顾问履行职务,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

  这部司法解释规定了三类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一是利用窃取、骗取、套取、窃听、利诱、刺探或者私下交易等非法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二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员;三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联络、接触的人员。对于后两类人员,只要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相关交易行为被认定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就应当认定为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

  对于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的认定,司法解释列出三个标准:一是时间吻合程度,即行为人开户、销户、激活资金账户或者指定交易、撤销指定交易等行为的时间,资金变化时间,以及相关证券、期货合约买入或者卖出时间是否与内幕信息形成、变化、公开的时间吻合;二是交易背离程度,即交易是否基于平时的交易习惯和公开信息而采取;三是利益关联程度,即账户交易资金进出是否与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人员有关联或者利害关系。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如何认定情节严重?司法解释从犯罪数额和犯罪情节两个方面对认定标准作了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情节严重: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内幕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三次以上;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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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光裕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案

  最高人民法院22日公布了黄光裕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和杜兰库、刘乃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等2个典型案例。

  2007年4月,中关村上市公司拟与鹏泰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黄光裕参与了该项重大资产置换的运作和决策。在该信息公告前,黄光裕决定并指令他人借用他人身份证,开立个人股票账户并由其直接控制。2007年4月27日至6月27日间,黄光裕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976万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9310万余元,账面收益348万余元。

  2007年7、8月,中关村上市公司拟收购鹏润控股公司全部股权进行重组。在该信息公告前,黄光裕指使他人以曹楚娟等79人的身份证开立相关个人股票账户,并安排其妻杜鹃协助管理以上股票账户。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黄光裕指使杜薇等人使用上述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1.04亿余股,成交额共计13.22亿余元,账面收益3.06亿余元。

  其间,原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许钟民明知黄光裕利用上述内幕信息进行中关村股票交易,仍接受黄光裕的指令,指使许伟铭在广东借用他人身份证开立个人股票账户或直接借用他人股票账户,于同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3166万余股,成交额共计4.14亿余元,账面收益9021万余元。

  许钟民还将中关村上市公司拟重组的内幕信息故意泄露给其妻李善娟及相怀珠等人。同年9月21日至25日,李善娟买入中关村股票12万余股,成交额共计181万余元。

  北京市二中院认为,被告人黄光裕与被告人杜鹃、许钟民构成内幕交易罪的共同犯罪,许钟民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还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罪,其中黄光裕系主犯,杜鹃、许钟民系从犯。

  (据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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