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5月22日消息,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情况。业内称首个内幕交易的司法解释仅适用于刑事,不涉及内幕交易案的股民索赔,呼吁尽快出台民事司法解释。
根据新闻通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9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72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2年6月1
日正式施行的《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对此证券界知名律师宋一欣对新浪财经表示,这是涉及内幕交易的第一个司法解释出台,但这不是涉民事赔偿诉讼的司法解释,仅可解决刑事诉讼与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不过他认为,该司法解释客观上有益也有助于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诉讼的推进,他呼吁最高法尽快出台内幕交易民事赔偿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还披露了黄光裕案内幕交易犯罪细节。宋一欣表示,由于黄光裕案内幕交易刑事案已经宣判,此司法解释对改案无影响。而对于仍在北京二中院受理的诉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也并没有提供直接的法律依据,但或许能够形成一定影响。
据宋一欣称,过去受理过的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皆因无法可依而失利,即南京中院的诉陈建良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撤诉),北京一中院受理的诉潘海深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败诉),这种情况的存在,对于投资者权益保护、净化证券市场法制环境大大无益。(洁琳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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