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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积极推进创业板基础性制度创新

  深交所3月23日发布的2011年度自律监管工作报告表示,积极推进创业板基础性制度创新,促进创业板长远健康发展。深交所表示,具体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研究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努力探索优胜劣汰机制。经过近两年来的研究论证,深交所拟定了《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并于2011年11月2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针对现行退市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充分借鉴成熟资本市场经验,在现有法律框架基础上,坚持市场化的方向,以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二是积极推动证监会尽快建立创业板再融资制度,配合证监会启动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工作。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有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推出了非公开发行债券的预案。三是积极推动创业板上市公司利用并购等手段做大做强。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有11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筹划或已推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已取得积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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