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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公布主板退市新规设计思路 引入交易量指标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0日 06:19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忻尚伦

  创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在探讨了两年之后,最早将在十几天后便能落定。而相较于创业板,牵涉到更多国内股市参与者的主板新退市制度,也“正在以少有的飞快速度制定中”。

  负责制度设计与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所)昨天发布投资者教育专栏,公布了主板退市新规设计思路。上证所称,主板退市标准也应引入包括交易量、交易报价等市场交易类指标,严格”借壳“重组条件,并对主板退市公司提供退市后可交易的场外柜台市场。

  引入多个新指标

  上证所提出,主板退市制度考虑改变事实上以利润作为单一退市标准的局面。在引入市场交易类指标之外,同时综合考虑主营收入、净资产等评判标准。

  另外,如果上市公司严重违背“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严重违反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不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在信息披露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也应被终止上市。

  这些退市指标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

  目前,创业板退市制度已完成向社会征求意见,按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在“两会”期间的说法,退市制度将在3月底出台。根据意见稿,创业板主要退市条件包括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近36个月内累计受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11项。由于这些指标制定得过于“宽松”,引起市场的极大争议。

  目前,上证所尚未公布主板退市新规的具体方案和参照指标。

  但是,上证所提出,应针对不同的板块设置不同的退市标准。

  或禁止“借壳”重组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长期存在于二级市场的“ST不死鸟”顽疾,上证所认为,新退市制度应严格“借壳”重组条件,限制乃至禁止“改名换姓、脱胎换骨”式的“借壳”重组。

  上证所称,这样做的目的与股票发行制度的设计初衷是一致的,因为核准发行并上市的对象是特定的主体,当该主体不具备上市条件后即应退市,而欲“借壳”的公司应按照核准的条件自行上市。

  上证所称,目前允许绩差公司被“借壳”重组是此类公司被市场炒作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退出机制的名不符实,市场化的退市标准难以实行。

  截至昨日收盘,*ST公司合计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804.34亿元,但总市值高达1491.91亿元。

  为退市公司提供场外市场

  上证所在昨日还指出,退市公司可在场外柜台市场交易。在完善目前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代办转让系统的基础上,鼓励建立其他不同层次的交易平台,以增加退市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目前代办股份转让试点范围包括两种:一是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和沪、深证券交易所的退市公司,STAQ和NET市场成立于90年代初期,为中国最早的法人股场外交易市场。二是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该系统以集合竞价的方式配对撮合,股份转让价格实行5%的涨跌幅限制。股份实行分类转让,公司股东权益为正值或净利润为正值的,股份每周转让五次,其他公司股份每周转让三次。昨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市值合计100亿元,共160家挂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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