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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退市制度有望上半年推出 养老金入市研究中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6日 07:14  东方早报
主板退市制度有望上半年推出养老金入市研究中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幕式时遭遇记者围堵,最后不得不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突围。

  “现在我们这个(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尤其公开是第一位的。请媒体继续履行监督的义务,相信我们一起努力市场会越来越好。”昨日中国内地股市开市前,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被媒体拉住采访时,如是说道。

  作为郭树清履新证监会主席后参与的第一个全国两会,郭树清上述讲话承袭了其在2012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所表述的,要以公开透明为核心进行市场化制度改革。

  郭树清昨日列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时表示,主板退市制度有望今年上半年推出。此外,郭树清还分别就养老金入市、高收益债等资本市场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同一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亦指出,要健全完善新股发行制度和退市制度。

  主板退市制度谈了10年

  这是中国证券监管机构首次在公开场合明确了主板退市制度的改革时间表。

  据悉,主板退市制度的改革方案主要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所)进行研究。就在三天前,上证所总经理张育军表示,上证所正抓紧研究新的上市公司退市的改善标准,进一步调整和改进公司并购重组的相关政策,实行更严格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在回答退市制度会对市场产生的影响时,郭树清表示,会对市场产生一定影响,但是希望大家理解支持。

  一南方证券公司投行部负责人说,主板退市制度改革已“讨论”了近10年,今年上半年就可推出:“速度之快出乎我们预料。”

  目前主板退市制度中惟一可以量化的标准,就是“连续三年亏损”退市法则。但这一退市标准很容易“报表重组”来规避。即在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后,通过财政补贴、奖励或者豁免债务等方法,将第三个会计年度的年度财报“变成”微利;继而继续两年亏损,如此循环往复,可以做到“永不退市”。

  自2001年初实行退市标准后,A股退市公司总计40余家,占目前A股挂牌家数的1.8%。自2008年之后,A股主板市场就再没出现过一家退市公司。

  创业板退市制度

  或月底出台

  新华社昨日报道称,创业板退市制度最早在今年3月底就要出台。其援引深交所相关负责人的话表示,目前,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修改意见已得到证监会的批复,深交所将及时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有关退市的章节和条款,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尽快正式实施创业板退市制度。

  针对创业板公司退市以后的责任追究和赔偿机制的建立问题,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认为,应当从两方面来看待。当一家上市公司因为董监高失职导致退市时,投资者可以追究退市责任并主张赔偿。但如果一家上市公司因为宏观经济和行业因素导致连续亏损,在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了充分信息披露义务的前提下,投资者则需要承担投资判断的结果。

  据悉,创业板已成型的退市制度,将成为主板公司的示范。全国政协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昨日表示,创业板退市制度“很有可能”在今年一季度推出。创业板实施的是直接退市制度,但凡上市公司触及到退市六大红线标准后,就直接退市,而且交易所“不支持”退市企业借壳上市。

  但创业板制定的六大退市红线标准,被市场认为太过于宽松。比如股价退市标准规定,创业板公司股票成交价格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即1元/股)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很多学者提出意见认为,与上市制度同为互补的退市规则,应将股价退市标准定于IPO(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

  一些有识之士提出,退市制度必须与上市制度相衔接,才能形成可良性循环的生态链。

  主板退市制度是否也应像创业板一样,实施“直接退市”,是众多投资者关心的焦点。

  一业内专家认为,因主板聚集了众多“陈年(微博)老公司”,为了实行平稳退市的目的,不一定要实行“一刀切”。他建议,在推出多元化退市标准的同时,可以将退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后,恢复上市的门槛及标准提高,“提高到与IPO趋同。”“在IPO仍采取审核制的情况下,应允许‘改过自新’的公司,通过注入优质资产恢复上市之身。”

  养老金入市“还在研究中”

  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进入深水区之际,郭树清昨日在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会议时,再度警示打新风险,并称:“多数投资者不宜参与新股打新,应该遏制新股发行价虚高和盲目炒新。”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剑阁在其提交的“两会”议案中建议,要遏制新股发行价虚高,应放开发行节奏控制,增强发行窗口选择的灵活性;提高或取消新股网下发行的比例上限,通过加大机构投资者在网下的认购比例,增加机构在定价时的话语权和责任感;考虑取消网下机构配售部分的锁定期限制,增加在新股发行和上市环节的存量股份流通性,增加新股上市初期的股票供给。

  而全国政协委员、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给出的“两会”提案则建议,IPO发行应“限超募”,要求新股发行按需募资,募投项目需要多少资金就募集多少,发行价格确定后,即可计算出股份发行量。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备受各方瞩目的“养老金入市计划”,郭树清昨日低调表示:“还在研究中。”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证监局局长侯外林亦表示,广东养老金暂时还不会入股市。他说,养老金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管的事,这需要人保部门组织专家研究论证,“我们配合人保部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但这个增值是多方面的,还应该是综合性的”。关于前段时间有消息称广东会率先将养老金入市的消息,侯外林表示,他没有听说这样的说法。

  高收益债上半年或推出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召开间隙,郭树清被记者问及今年上半年是否有可能推出高收益债券时,他回答:“这是有可能的。”

  所谓高收益债,也称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指在交易所交易的,未上市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面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债券。由于发行主体评级降低至BBB和AA-的企业,因此收益率相对目前已发行企业债来讲,将更高。

  财新网昨天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高收益债的发行人资质标准有三点。一是发行高收益债的企业规模标准为中小企业,评级角度为BBB至AA-的企业(含上市公司);二是地域位于京、沪、津、浙、苏、粤等发达地区;三是企业类型为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高科技企业、三农企业。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上证所理事长耿亮此前曾表示,“上交所对于高收益债已做了一些准备工作,最快今年上半年,或在今年年内推出高收益债,来支持小微企业,尤其是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发展。” 而为防范高收益债的债务风险,耿亮认为小微企业发行高风险债应建立备案制。

  值得关注的是,耿亮称,在风险控制方面,高收益债券推出应建立偿债基金。偿债基金的资金,一部分来自于发债主体。“此外,上交所也愿意从自己的资金中拿出一部分放到偿债基金中去。” 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则表示,小微企业靠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支持是有困难的,实际上应该支持中小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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