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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取消上市公司部分大股东行政审批手续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30日 17:07  财经网

  【《财经网》综合报道】12月30日,证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公开征求意见,对一些行为的行政许可予以取消。

  《决定》对一些行为的行政许可予以取消,明确因30%以上大股东每年2%自由增持行为、5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行为、继承、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的发行行为引发的要约收购义务豁免不再需要履行行政许可审批程序。

  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中指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收购人应当在达成收购协议或者做出类似安排后的3日内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同时免于编制、报告和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依法应当取得批准的,应当在公告中特别提示本次要约须取得相关批准方可进行。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修订有利于鼓励大股东增持行为。

  回顾这一年来上市公司股东及高管的持股变化,股东减持套现行为有所“收敛”,全年股东公告净减持额为773.7亿元,同比下降一成,股东增持日渐增多,12月份上市公司公告的增持金额高达44.76亿元,创出今年来月度数据的新高纪录。

  数据统计显示,今年以来,沪深两市共有1012家上市公司发生了股东及高管增、减持交易,累计净减持数量为53.1亿股,涉及金额达773.69亿元,分别较去年同比下降了11%、10%。其中,被净减持的公司达647家,占比63.9%,而去年这一占比高达86.4%。被净增持的公司多达307家,占比由去年的12.2%大幅提升至今年的30.3%。另外,还有58家上市公司股东及高管增、减持数量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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