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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三方面构建资本市场诚信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05日 06:50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侯捷宁

  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在首次公开谈论监管理念时,其中谈到的未来资本市场建设六大工作之一就是“切实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对此,记者从中国证监会了解到,“十二五”时期,证监会继续把资本市场诚信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重要工作来抓,将形成诚信制度健全、诚信记录全面、失信惩戒有力、信用服务配套的资本市场诚信体系,提高资本市场的诚信水平。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内幕交易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相关司法解释正在制订出台中,将着重解决内幕交易取证难、认定难、查处难等问题,同时正在推动建立资本市场专门司法诉讼制度。

  “在现有诚信档案的基础上,升级建设内容更丰富、形式更标准、功能更强大、使用更便捷、拓展空间更广阔的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系统”,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本报记者透露了下一步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工作思路之一。据了解,这项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增加市场主体的身份识别、行政许可、业务资格等基本信息,其他部门、机构进行处理的负面信息,有关舆论媒体的社会评价信息,信访、投诉信息等,扩大诚信档案的覆盖面;二是在诚信档案的信息浏览、查询等基本功能基础上,增加信息的自动生成、统计分析、请求处理等多种智能化功能,更好地满足监管工作需要;三是在与中国人民银行成功开展征信信息共享合作基础上,积极推进与其他部门和行业之间的诚信信息共享合作。

  与此同时,在升级建设诚信档案数据库的基础上,证监会也将丰富资本市场诚信约束手段。记者了解到,证监会将制定专门的诚信监管管理办法,在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中进一步创新和探索实现有效的诚信监督、管理与约束的措施、办法和机制。还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市场准入的诚信条件规定,不断健全日常监管中对失信主体予以审慎关注的监管程序规定,适时推出并不断完善市场主体诚信信息公开查询制度,形成不同层次、针对不同情形、采取不同方式的失信行为惩戒约束机制,逐步在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业务创新等领域推出诚实守信的正面激励措施,引导市场主体遵规守法、诚实守信。

  法治是市场诚信的基石,诚信建设离不开法律制度的保障与支持。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证监会将结合我国资本市场规律、特点,研究制定资本市场诚信准则,明确各类市场主体应当普遍遵循的行业基本诚信准则和行为标准,界定适用于不同类别的市场机构及其人员的分类诚信准则,细化各类市场机构及其人员的诚信自律要求。系统梳理、总结资本市场对有关主体的诚信要求,认真评估现行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诚信法律规范执行情况,按照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推动有关诚信义务、条件、责任等法律规定的修改、完善,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诚信法律规范体系。同时,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完善资本市场诚信管理制度,为资本市场诚信信息的征集、收录和使用等诚信建设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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