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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景山河两保代资格被撤销 监管层监管日趋严格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30日 03:00  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记者 吴清桦

  备受关注的“胜景山河事件”最终以一纸严厉罚单划上句号。昨日,中国证监会向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出示警示函,并撤销平安证券胜景山河项目两名签字保荐的保荐代表人资格。

  昨日平安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文件显示,因在胜景山河首次公开发行(IPO)并上市项目中,尽职调查工作不完善,对胜景山河经销商、关联方等事项核查不充分,证监会向保荐机构平安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向林辉、周凌云采取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措施。至此,“胜景山河事件”,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收到上述警示函,两位保荐代表人资格被撤的严惩而结束。

  资料显示,2010年10月27日,胜景山河IPO获中国证监会发审委通过,但在12月17日胜景山河即将登陆深交所的前夜,有媒体发文称其招股书披露不实,涉嫌虚增销售收入等情况,监管层紧急叫停胜景山河上市。

  今年4月6日,证监会发出《关于撤销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的决定》,该《决定》认为,胜景山河在招股说明书中未披露关联方及客户信息,构成信息披露的重大遗漏。经证监会发审委会议再次表决,胜景山河首发申请未获通过。

  至此,胜景山河成为继立立电子苏州恒久之后中国证券史上第三家“募集资金到位、但IPO最终被否”的拟上市公司。

  据统计,迄今共有3个过会后被撤销IPO许可的项目,其中2008年过会的立立电子,受到被撤销发行人上市资格的处罚。2010年过会的苏州恒久,除发行人被撤销上市资格外,证监会还向保荐机构出具警示函、12个月内不受理2名保荐代表人负责的推荐。此次,胜景山河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同时2名保荐代表人被撤销资格。

  业界表示,此次平安证券两名保代因项目问题而被撤销保代资格,在保代史上尚属首次。这意味着监管层对保荐机构和保代的监管日趋严格。

  根据证监会网站公开信息,截至目前,共有10名保荐代表人先后被撤销保代资格,其中8人均是因为未按时参加保代培训或未及时转会,2人是因为存在注册材料虚假问题。另外,因保荐项目问题而被暂停保荐资格的保荐代表人一共为8人。其中,3人被暂停资格12个月,2人被暂停资格6个月,3人被暂停资格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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