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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稿:设立30个交易日整理期 涨跌幅限制为10%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28日 17:38  新浪财经微博

  新浪财经讯 11月28日消息,深交所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新版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拟实施“退市整理期”制度,即在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给予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内,其股票移入“退市整理板”进行另板交易。在30个交易日中,股票交易涨跌幅限制为10%,交易期满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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