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1月28日讯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周一表示,将“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作为新增的一款创业板退市条件,可操作性更强。
该负责人称,现行退市条件中缺乏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指标,部分上市公司虽然财务指标没有达到退市标准,但经常发生重大不规范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因此非常有必要增加相应的指标作为退市条件,以将此类“害群之马”清除出市场,并提高监管的威慑力。
其指出,由于规范运作涉及到公司运作的诸多方面,难以全面列举,因此以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这一综合性的指标作为一项退市条件的操作性更强。
而对于“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这一新增创业板退市条件,该负责人表示,该退市条件反映了市场效率,有利于建立科学的多元化退市指标体系。 (全景网/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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