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创业板中小板分红积极性强于主板 股息率偏低

  分红公司逐年增加 股息率仍偏低

  □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

  WIND数据显示,截至14日,今年以来上证综指下跌9.95%,深证成指下跌14.55%,沪深300指数下跌12.09%,创业板指数下跌19.49%,上证50指数下跌8.16%,而上证红利指数仅下跌7.89%,这说明重视股东回报的上市公司在弱市中相对抗跌。

  上证红利指数成份股由股息率最高、现金分红最多的50只股票组成,主要是质地优良的中小型企业,除银行股和能源股外,央企类上市公司并不多。这说明“赚钱”的央企上市公司分红积极性有待继续提高。

  分红公司逐年增加

  证监会上周要求,上市公司应十分重视对股东的回报,完善和切实履行红利分配政策。督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被市场理解为证监会新任主席郭树清的“第一把火”。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一直十分重视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鼓励、引导、监督上市公司为股东创造价值。近年来,随着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分红的政策陆续出台,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稳定性、回报率、分红意愿都有长足进步。

  分红公司占比逐渐提高。2001年以来,分红公司占比由原来的30%左右提高到2010年的60%以上,近年来基本稳定在50%左右。从最近三年数据看,实施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家数分别为856家、1006家和1321家,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3423亿元、3890亿元和5006亿元。就上市公司的分红比例而言,2008年为52%,2009年达55%,2010年大幅提高到61%。

  2001年以来,整体股息率逐渐增加。2006和2007年上市公司平均股息收益率突破1%,2008、2009和2010年则分别达到0.93%、0.46%和0.55%。2010年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的平均股息率为1.06%,全部上市公司平均股息率为0.55%,显著高于2000年前的股息率水平。2000年前的股息率一般低于0.55%。

  不过,股利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部分公司长期不分红或很少分红,“铁公鸡”并不少见。为了维持股价的相对稳定,保证投资者利益,境外市场的上市公司倾向于维持稳定的股利支付水平。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缺乏连续性,表现为频繁变动股利支付水平和股利支付的具体方式。据统计,从2001至2010年的十年期间,只有132家公司连续支付股利(2001年前上市公司家数为994家),占比仅13%。上市公司频繁地改变分配方式,说明我国市场还没有形成注重现金回报的氛围。

  主板公司相对“吝啬”

  深交所金融创新实验室完成的《中外分红水平比较研究》报告显示,与国外一样,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存在集中化特征,少数优质公司产生了占主要部分的股利和盈利。2010年度,支付股利最多的20%的公司所支付的股利占股利总额的95%,支付股利最多的10%的公司所支付的股利占股利总额的90%;支付股利最多的20%的公司的市值占总市值的66%,支付股利最多的10%的公司的市值占总市值的55%。

  由于银行股是分红的主力军,这使得分红的绝对金额主要来自主板公司。但就积极性而言,与主板公司相比,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的分红积极性更高。

  从分红公司的占比看,2010年,分红公司占沪深两市全部公司的61%,而在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上,分红公司分别占78%和86%,均高于平均水平。从分红比率看,2010年,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分别拿出全部可分配利润的31%和39%用于现金分红,而沪深两市全部公司的分红比率仅为28%,落后于中小板和创业板。

  2010年,代表蓝筹股群体的上证50公司全部拿出现金用于分红,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做了表率。2008年和2009年,分红公司占比均为93%。不过,近三年来,上证50的分红金额占当年可分配利润的比率逐年降低,从2008年的38%降到2009年的37%,2010年进一步下降到30%。

  股息率仍偏低

  深交所金融创新实验室表示,我国上市公司的分配形式包括现金分红和送股,分配方案可能同时包含转增或配股。实际上,送股只是会计科目变动,并未对公司价值产生实质影响,转增和配股更是不属于利润分配的范畴。但一直以来,我国股市偏好送股、轻视分红,热衷追逐高送股股票的偏好至今依旧没有改变。

  对送股的特殊偏好一方面显示市场的投机成分,另一方面客观上抑制了上市公司分红的动力。高比例送股和转股方案现象一度不断减少,1997年至2005年实施送股的公司的总数和比例逐年下降,从1997年度的30.6%降至2005年度的3.4%。2005年后,送股公司占比又有所上升,2009年和2010年达到了17%和24%,这值得关注。

  此外,与国外成熟证券市场的分红情况相比,我国上市公司股息率处于偏低水平。从历年分红回报看,2001年至2010年的10年间,流通股股东获得的股息率平均为0.907%,总体水平低于境外市场水平。

  我国股市高股息率的公司偏少,股息率结构不合理,股息率超过2%的公司占比大大低于境外市场水平。我国股市股息率超过2%的公司只占4.6%,以蓝筹股为主的沪深300的股息率超过2%的公司只占14%,显著低于美国的21%(发达国家市场平均为38%),也低于发展中国家市场42%的平均水平。

  业内人士认为,市场股息率结构不合理,加上还要征收红利税,导致投资者在挑选具有稳定回报的高股息率公司时选择面窄,选股难度相对较大,因此过于倚重二级市场价差,影响了市场形成重视股息回报的良好股市文化。

  “在征收红利税的情况下,分红事实上是把一部分股东权益转化成了政府税收,这是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义相(微博)说。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相关专题: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