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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期派专人跟踪披露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7日 04:14  证券日报

  本报讯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前印发了《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8月29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应当坚持事前事中监控与事后报备分析相结合,分类指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逐日跟踪分析与定期披露相结合,年报审计监管结果与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相结合。

  为强化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事前事中监管,切实增强年报审计监管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期间,应适时启动年报审计监管约谈机制,就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向相关事务所作出提示。

  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期间,要指派专人,逐日跟踪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情况,每周编发一期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快报并上网公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快报应当包括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基本情况、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数量及类型、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原因、上市公司变更年报审计机构的情况等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快报中适当增加社会公众和资本市场广泛关注的问题与内容。(朱宝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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