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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明:证券市场需要积极修订证券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4日 16:24  新浪财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徐明 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肖瑜 摄 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徐明 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肖瑜 摄

  新浪财经讯 12月4日下午消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与法治同行——中国资本市场20周年法治建设回顾与展望”为主题的第一届“上证法治论坛”今日在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举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徐明在演讲中表示,积极修订证券法是证券市场不断发展的需要。

  徐明表示,我国资本市场经过20年,尤其是近5年的快速发展,已经从新兴加传统市场逐步向成熟市场发展,证券市场的法制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些新的情况和特点需要在法律上进一步适应,需要在法律上进一步扩大证券法的调整范围,提供创新空间,增加国际化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从境外的实践看,证券法的修订一般都比较频繁,日本证券交易法自1948年颁布以来已进行过40多次修改,平均1年多就修订一次,我国台湾地区证券交易法自68年颁布执行也修订了16次,也是2年修订一次,”徐明指出,我国证券法自1998年以来12年仅做过两次修订,有一次是简单的调整,05年修订比较大。在此期间也针对证券市场犯罪的规律做了不止一次的及时修改,比较而言,证券法相关问题更需要认识,因此积极修订证券法是证券市场不断发展的需要。”

  以下是徐明演讲实录。

  徐明:各位领导、各位专家,上午好!今年是中国资本市场成立20周年,这个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创立20周年,今天是全国法治日,在这样的日子里能有机会与大家一起探讨证券市场的法治建设倍感荣幸,我的发言题目是“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证券法,促进证券市场可持续发展”,下面我谈三点认识:

  一,证券法对证券市场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功不可没,但是证券市场的发展又对证券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证券法是证券市场的基本法,无论是1998年首次颁布,还是2000年的修改,都是证券市场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为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法治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讲没有证券法就没有今天证券市场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也不会有近年来市场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证券法颁布至今已经12年了,修订后的证券法也已经达到5年,期间我国证券市场有了跨越式的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客观上要求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我国的证券法,有两点:

  一是,5年来,证券市场的发展所带来的新情况需要我们从法律上,尤其是证券法上作出回应。

  二是,5年来,随着股权分置改革,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上市公司清欠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相继完成,证券市场制度性障碍基本扫除,市场的规模、容量迅速扩大,证券公司上市公司的质量明显提高,资本市场的稳定性、健康性和风险可控的程度明显加强,市场的承受能力越来越强,容纳范围也越来越广。

  我国资本市场经过20年,尤其是近5年的快速发展,已经从新兴加传统市场逐步向成熟市场发展,证券市场的法制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些新的情况和特点需要我们在法律上进一步适应,需要在法律上进一步扩大证券法的调整范围,提供创新空间,增加国际化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三是,5年来,证券市场的法律事件有了新的发展,积累了许多新的成果,需要在证券法上得到体现。在立法方面,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治办,针对证券市场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制定了一些涉及到证券法律法规、规章,这些规章、法律法规对证券法做了很多的补充。

  在司法中,最高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先后出台了多个针对证券市场的司法解释。在市场监管方面,中国证监会探索建立了行政处罚等查赏分明和创业板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创新业务方面的投资者适当管理制度,证券市场法治事件的新发展需要证券法予以吸收、借鉴。

  四是,证券法作为上市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化成为比较高的法,与宪法、民法相对不同,需要根据市场情况及时作出修订和完善。

  从境外的实践看,证券法的修订一般都比较频繁,日本证券交易法自1948年颁布以来已进行过40多次修改,平均1年多就修订一次,我国台湾地区证券交易法自68年颁布执行也修订了16次,也是2年修订一次,我国证券法自1998年以来12年仅做过两次修订,有一次是简单的调整,05年修订比较大。在此期间也针对证券市场犯罪的规律做了不止一次的及时修改,比较而言,证券法相关问题更需要认识,因此积极修订证券法是证券市场不断发展的需要。

  二,修订和完善证券法需要整理几个关系:

  一是,要更加做到程序的规整、周密和严谨性。程序公正和是法律法制的应用性,也是现代法律制度的重要标志,随着证券法、公司法及其配套法规体系的完善,我国证券市场实体上的公正不断完善,但还不同程度上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修订和完善证券法应当在坚持实体公正的同时贯彻程序公正的理念,在行政执法方面进一步严格对执法程序的要求。在自律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自律管理的机制建设,在投资者保护方面拓展证券保护基金,对投资者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方式实现刑事处罚和民事救济的有效结合。

  二是,在法律规则建立上要进一步强化规则的有效。在证券市场上法律和交易所和依法制定的规则相辅相成,法律是制定业务规则的依据,也是广义上证券市场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修订和完善证券法应当进一步确立和强化业务规则、法律效力,对一些暂不宜在法律中规定的事情和考虑现有业务作出规定,在条件成熟时完善业务规则的审批制度,更好的满足市场一线监管机制。

  三是,在分业经营和综合经营的关系上,要为经营的综合化、差异化发展提供环境。证券经营机构是资本市场的重要产品,经过20年的发展,其本身具有抗风险能力。银行、保险机构参股证券机构,例如商业银行发行证券基金管理公司参股证券公司在银行间担任债务承销商和做市商,我们无论银行、保险机构还是与境外银行相比,整体上都不是很大,修订完善证券法应该对证券经营以必要的条件,特别是研究证券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市场机构做大做强,从证券市场角度切实加强监管。

  四是,要结合有纸化、无纸化特点,对相关证券法律关系作出基本界定。我国证券市场早期即实行无纸化的交易,明确证券无纸化的关系。

  第三,完善证券法的几点任务:

  首先,要修订和完善证券发展、上市和退市制度。

  一是,完善证券发展审核制度,区别不同的发行品种与发行方式,可采取不同的发行审核机制,将实质性审核、形式性审核分别规定证券法当中。

  二是,完善私募发行制度,对私募发行进行界定,明确私募发行的条件和程序,规定私募发行证券转售限制。

  三是,完善证券上市条件的规定,区分发行环境与上市环境,进一步落实上市审核权,相关的量化指标可由上市规则根据实质情况来确定和调整,并报证券管理机构批准。

  四是,建立转板市场,为不同市场间的转板机制预留空间,规定场内、场外市场之间,不同的场内市场之间,以及同一市场不同板块之间的转板条件与程序,实行各层次之间的无缝对接。

  五是,进一步强化配置制度,细化配置条件,确定差异化配置标准,根据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等不同的特点,确立不同的退市条件,将连续盈利的唯一标准作为主要标准,并将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情况、重大违法违规情况、股票长期停滞交易和微量交易的情况都作出参考。

  其次,修订和完善债券管理制度。

  一是,适当简化债券发行的条件和程序。目前的公司债券治理与股票治理大致相同,没有考虑到债券的到期还本付息等特点,债券是境外证券市场主要的融资手段,也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方向,可适当放宽证券财务指标,对发行规模实行上限,对私募发行债券、发行有担保债券采取形式审查,一次核准多次发行。

  二是,完善债券上市交易制度。目前沪深市场先后有多家公司的债券由于发行两年亏损而被依照证券法规定实行暂停上市,但是这些债券大多是有担保的连续两年亏损,实际上并不影响债券的还本付息,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通过投资者差异债券交易者信息,并修改了两年其公司债券及暂停上市的规定。此外,可总结近年来证券市场的实践,确定债券做市商、合格投资者等交易平台。

  三是,实行债券市场监管的统一,将公司债券、非公司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法律制度投入证券法规中,将债券市场的监管集中统一,避免政策多种监管手段的资源浪费。

  再次,修订和完善市场创新的环境。

  一是,拓展证券法中证券的种类和范围。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公募理财产品、资产证券化产品、中期票据与短期融资券、非公司制企业发行的债券等,本质上是属于证券,境外证券法也明确规定归入证券法,列入证券范畴,将其发性和交易纳入证券法调整和市场之间。

  二是,调整证券的立法,将证券发行品种交易的管理办法改为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规定或由交易所制定规则。

  三是,为市场创新留下必要的补充规则空间。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证券市场创新,场内市场创新相对来讲市场目前交易品种比较稀少、交易方式比较单一、交易机制不够平等,因此应增强市场的创新,影响到市场的发展。对一些暂不具备条件的法律中规定的市场创新事项,也可先考虑由业务规则作出决定,待条件成熟时再吸收到法律当中去。

  四是,建立适当的投资者管理制度。结合创业法、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新业务中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实践,对风险相对较大、专业知识相对较弱的创新产品,要进行投资者适当管理。

  五是,对境外企业境内发行上市作出严格规定或者立法授权。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对证券法的修订和完善问题大家可能都比较关注,我今天也只是抛砖引玉,并仅仅是个人的一点想法,不全面、不成熟,甚至是不正确的,出发点是希望大家进一步研究和持续的推动我国证券法的修订、完善,我相信通过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监管机构和学界共同努力,包括证券法在内的我国证券法治建设一定会取得更大的进步。

  衷心感谢在座的各位长期以来对上交所一贯的支持,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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